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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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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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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0-15 16:03:32
  •   1、征集业务受理时限:每月5-25日办理参保缴费申报,受理相关报表。
      2、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加:增加时间为当月或上月的,用人单位直接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增加时间为上月之前的,按补缴办理。(网上经办单位可在网上办理人员增加)
      3、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减少:用人单位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减少时间最早为上月。
      (网上经办单位可在网上办理人员减少)   4、用人单位办理人员补缴:   (1)增加时间为上月以前(不含上月)或需补缴上月以前(不含上月)的社保费,用人单位需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提供补缴期间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和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方能办理。
         (2)经法院判决、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需补缴社保费的,只需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附《判决书》、《仲裁书》、《劳动监察改正书》或《稽核意见书》。
      (网上经办单位可在网上办理人员补缴)   5、用人单位办理缴费工资申报:用人单位申报的“申报月工资”为职工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都应纳入申报工资基数。
      各险种的“缴费基数”为“申报月工资”按“职工平均工资”进行保底封顶后确定,从申报的次月起执行。(网上经办单位可在网上办理工资申报)。

    l***

    2017-10-15 16: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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