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有哪些?
机关工会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有哪些?
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构,同时也是机关工会的权力机构。关于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都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十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中国工会章程》在此基础上,作了更为明确、更为具体的规定,第二十六规定:“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层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因此,《机关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在对机关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时,继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关工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经机关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召开会员大会。”其中,会员人数较多的机关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会会员在100人以下的机关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机关工会会员参加。机关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以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代表名额由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机关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机关单位的会员人数确定。
一般200—500人的单位,代表为会员的25% —20%;会员501—1000人的单位,代表 为会员的20%—10%;会员1001—5000人的单位,代表为会员 的10%—6%;会员5001 —10000人的单位,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过10000人的单位,会员代表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答:一般情况下,机关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议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二是正式选举机关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三是审议和批准机关工会委...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