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应该怎样处理?
投保人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应该怎样处理?
(一)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 (二)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三)约定受益顺序但未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平均享有; (四)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同顺序的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同一顺序没有其他受益人的,由后一顺序的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答:长期(一年期以上的)人寿保险按一般正常出单顺序为:收费→核保→出单→放单→签收→回单; 因此相对应的先后日期为:发票日期→出单日期→提单日期→签收日期→回单日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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