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是什么?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是什么?
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答:分包出去的, 总包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收取分包工程造价3%的施工配合费,如果是总包施工单位无能力做而分包出去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收取分包工程造价1%的施工配合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