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源毕业生受理须知哪些事项?
外地生源毕业生受理须知哪些事项?
(一)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窗口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或的东莞市人才网下载,要求双面打印。 (二)填写《毕业生登记表》,要求在接收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加意见,盖公章。(没有人事档案保管职能的单位,主管部门由单位所在镇街人才服务站或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加意见并盖公章;有人事档案保管职能的单位,在主管部门加意见盖公章)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限应届毕业生使用),接收单位同意后,连同《毕业生登记表》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审批。 (四)工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职能的,可以在东莞人才管理办公室或镇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咨询电话:0769-22411491) (五)不是派遣到东莞市的往届毕业生,凭《毕业生登记表》回原学校改派到东莞市。 (六)已办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登记表》到学生毕业学校所在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答:如果要求北京户口就无法报考.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