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人员对外提供劳务,根据其劳务的种类,缴纳增值税或营业 税。对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的劳务,按照适用税目缴纳营业税,比如 “文化体育业”。《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对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范围进行了明 确,一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 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是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实施 细则》没有明确,也尚未出台配套性规定予以明确和细化。因此,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在向外部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一般并不负有扣缴营业税 的义务。全部
答:1、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详情>>
答: 为了规范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的核算。在建设项目业主承建建设项目时实施源泉控制,即在给建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委托支付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 具体...详情>>
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