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政策呢?
广东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政策呢?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然而,不少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对政府的鼓励政策及补贴发放并不清楚,昨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政策解读,以便于应届生及小微企业申请相关补贴。
《创业证》仅毕业年度适用 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税。 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如何申请税费减免?首先,应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取得上述相关凭证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字样,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时间即可。
答: 对毕业年度内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将有提高。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