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程序?
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程序?
1、申请主体:非因工伤病残由职工本人(应为在职职工)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因工伤残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2、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劳鉴办”)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人材料齐全,并缴纳320元伤残鉴定费后,劳鉴办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申请材料不全,待补齐材料后再予受理。3、鉴定前检查: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医院接受医师的临床检查,由医师作出诊断报告并由医师签字及医院盖章。4、组织鉴定技术小组专家鉴定:劳鉴办整理材料并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进行伤病残鉴定。5、鉴定结论做出:根据专家鉴定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后,由劳鉴办作出书面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延长30日。6、鉴定结论送达:鉴定结论经公示后以当面、邮寄或公告等方式送达用人单位及被鉴定人。
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伤病残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病情处于相对稳定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提出鉴定申请。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