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 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 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七条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 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 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 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 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因此,对该中国公民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依个人所得 税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其应纳税额中可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 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 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全部
答:外籍个人因履约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如果所得支付地在中国境外,是否要在中国纳税? 对外籍人员因履约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详情>>
答:新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详情>>
答:外籍人员取得工资薪金、奖金以及其他几种情况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缴纳方法。 从2008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