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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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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问题?

我想请问大家我公司是生产服装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己裁好布及配好各种所需材料直接发外加工厂加工,然后自己公司检验及包装成品。(1)发外加工厂时我没做分录处理,外加工厂送衣服时我直接做分录
借:生产成本-加工费 贷:应付帐款-XX加工厂,包装成品后直接
借: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这样做可以吗?
(2)我发现这样做帐务处理好象有点不合理?现在想改为 借:委托外加工产品
          贷:原材料
但是我从年头开始一直做第(1)的分录现在要改成第(2)的分录可以吗?
(3)如果可以改为按第(2)做分录,那分录是这样做的吗?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外加工产品(是按发出的原材料的价格吗?)
    贷:原材料
收到做好的产品时:借:半成品
                      贷:委托外加工产品
同时   借:生产成本-加工费
         贷:应付帐款-XX加工厂
包装成品后  借: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包括加工费及车间包装人工的工资)
以上均不考虑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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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11-25 17:45:17
        以前做的就算了.再发生这类业务就用“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杂费、税金(增值税、消费税)都记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发出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发生运费、税金,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木***

    2006-11-25 17:45:17

其他答案

    2006-11-25 17:59:58
  • 改成第二种核算更能准确提供外加工成本.最好2007年1月1日开始了.

    快***

    2006-11-25 17:59:58

  • 2006-11-25 16:30:09
  • 最好了解清楚再改,听说委托外加工产品科目也是税局检查的重点.好像涉及消费税.
    

    ****

    2006-11-25 16: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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