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1日在省第二人民医院体检,报告显示乙肝小三阳,因一年以前做过健康证,于是对这个结果有疑问;于是12月6日我到省人民医院单独做了乙肝两对半的检查,结果显示只有四、五两项显示阳性,第一项表面抗原结果是0.820,参考值的范围是小于1。我问主检医生这是怎么情况,医生告诉我一般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理论上是不会的。我不是很明白。我自己这么理解:我1日检查发现小三阳,也就是说是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感染是病毒,6日的检查结果说明我现在正处于痊愈状态,不存在病毒携带了。不知道这样的理解可以行得通吗?有没有这种可能?补充一点就是二院的检查只有阴性阳性,没有数值指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