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带征税转核定问题
本企业上年度是带征税,每月有销售交一定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现在税务所通知,本年度开始核定2.30%.我搞不清是按销售交税呢还是有利润才交税.
既然是核定征收,那就是税务机关不认可你们的会计处理,照你的分析,应该按收入来计算,而且交的税应该是:收入×2.3%,因为核定的所得率是没有这么低的,只有负担率才有这么低,税务机关对你使用负担率来征收,就是按个体对你们进行管理的,按收入来交税,不是按利润来交。
答:帐还是要做的,否则要会计干什么? 另外老板还需要了解经营状况 只是没有发票的,可以用白条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