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买房子的土地一般要买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房产商在取得土地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在一定年限里,你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如果是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那以后就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土地划拨和国有土地出让。 划拨土地是指使用权人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一般如:军营,医院,学校等用地 出让土地是指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一般如:住宅,写字楼,商场等用地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家随时可以收回)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你好!买房子的土地一般要买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房产商在取得土地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在一定年限里,你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如果是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那以后就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土地划拨和国有土地出让。 划拨土地是指使用权人在当初获得土地的时候是无偿获取的,没有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一般如:军营,医院,学校等用地 出让土地是指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一般如:住宅,写字楼,商场等用地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家随时可以收回)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 收起
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不能买卖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类: 1.无偿使用,即划拨方式. 2.有偿使用,即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方式. 福利房(职工住宅,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为划拨方式,没有使用期限;商品房为出让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为70. 划拨方式的福利房转让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转让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你俩类房子都能买,但要注意价格,福利房应便宜些.
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不能买卖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类: 1.无偿使用,即划拨方式. 2.有偿使用,即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方式. 福利房(职工住宅,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为划拨方式,没有使用期限;商品房为出让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为70. 划拨方式的福利房转让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转让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你俩类房子都能买,但要注意价格,福利房应便宜些.收起
哈哥:你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注明土地使用权来源是出让或者挂牌,另外,出让的土地都会注明使用年限。如住宅就是70年。 购买房屋没有必要区别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只有看《房屋所有权证》没有限制条件就行了。 划拨用地的房屋如房改房中的标准价房、成本价房只要房产证能过户,至于如果和原来公有住房所有权单位分成、如何补交土地出让金房地产交易所会扣除。过去厂房也是这样。 ...全部
哈哥:你好!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注明土地使用权来源是出让或者挂牌,另外,出让的土地都会注明使用年限。如住宅就是70年。 购买房屋没有必要区别土地是出让还是划拨,只有看《房屋所有权证》没有限制条件就行了。 划拨用地的房屋如房改房中的标准价房、成本价房只要房产证能过户,至于如果和原来公有住房所有权单位分成、如何补交土地出让金房地产交易所会扣除。过去厂房也是这样。 然后购买者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二手商品房及私房一样。收起
你去贷款银行去咨询是否能办理转按揭业务,要是能就转过去,这个要看银行,令一个办法是先借点钱去提前还款,解除抵押登记后过户给你母亲,在把房子做抵押贷款,这个需要一个周转资金的介入.
找个律师帮助你处理一下比较好,免得今后发生纠纷!<br/>要么女方要房子,给男方首付,然后做一个公证,就是证明这个房子已经是女方的了,就是因为无法卖出才写的两个人的名字<br/>希望帮到你哦
买房人是有权利选择贷款方式的;肯定是公积金的贷款划算些。你只要提供稍微高一点的银行流水。直接找相关负责人谈,就可以了。贷款他们最看中的是你的流水和,贷款记录!
现在女性退休年龄是60 所以你婆婆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 按照原则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不见得银行会给你贷。你可以找小银行问问。 如果银行给贷的话,那么就可以操作。 如果实在没有银行接受这种贷款的话,那就只有通过赠与的方式把产权转移到年轻一点的人身上。但这只是一个方法了。
住几天肯定没事的,时间长了肯定会有意见的,毕竟你什么都不出的,人家没有义务帮你支付,我想如果你提出分担点,我想那应该不会有意见的。你现在没有能力租房但是两个人分担点应该也不会要很多的吧,我想这样你同学应该不会有什么的吧。。。
按你们的购房能力评估。应该可以承担!因为你们年轻,而且已经有套房子,你们只需要住一套。可以考虑出租,租金养养车有余吧。父母又不需要你们负担。还答应给你们还款20万。目前月供办理公积金月冲,可以抵掉3000,余额3600应该可以承担。
按你们的购房能力评估。应该可以承担!因为你们年轻,而且已经有套房子,你们只需要住一套。可以考虑出租,租金养养车有余吧。父母又不需要你们负担。还答应给你们还款20万。目前月供办理公积金月冲,可以抵掉3000,余额3600应该可以承担。
我老公06年底0以自己的名字签订购房合同,07年4月批下的贷款,是以他自己的名字还款的,这个月我们领的结婚证。09年取得房产证,上面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家如果以我的名字购房的话,是属于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呢?
答:<br/> 1、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你很难维护你的全部权益;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应该没有异议,婚前的七万就不好说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共同买房子的,而不是借款,甚至连借款算不上。<br/> 2、你家条件差些,女友不嫌弃,还出了这么多钱,说明她家是通情达理的,你应该好好待她;<br/> 3、你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但如果没有很巧妙的方式取得证据,建议你不要轻举妄动,以免伤了感情。<br/> 祝你好运1
如果你有这样的能力为什么不呢? <br/>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就行了。 <br/>这样既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又进行了投资,应该是个不错的决定。 <br/>再说了,老房子是父母的,只是暂时让姐姐居住,如果你不介意,就让姐姐住。如果,你父母怕亏待了你,他们也可以留遗嘱将老房子分给你一部分。 <br/>一家人也要清清楚楚的比较好。
首先 你可以去做公证 原则上这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 如果你入住后卖家时间很久不还款 银行有查封该房的权利 因为尚未过户目前来看 五证交易的人很多 但是风险也存在 不过你通过中介 风险也许会降低 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委托中介 联系并做下公证
晕这样显然你吃亏,应该首副你也付一半,这样产权的名字才好理所当然有你的名字。<br/>但是你可以和你朋友协商,产权的名字仍然可以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
请问有关专业人士,这是不是质量问题或地基问题?现在裂痕还在继续延伸。 <br/>答复:六层没出现问题,就表明不是地基问题,但这是质量问题。按你所说该墙体为填充墙,该问题出现的原因为砌筑的隔墙上部砖未按规范进行斜砌、顶紧上部构件(梁或者板);同时可能砌筑时一步砌筑到位,而未按要求预留40cm左右待墙体强度上来后再进行补砌;也有可能下部的梁或者板刚度不够发生了变形导致出现裂纹。总之出现了裂纹就是质量问题,根据你描述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把裂纹处剔凿后,重新粉刷就好了。找建设单位进行解决。 <br/>具体建设局和勘察设计单位所说的原因,第一条可能有些道理,就是通常所说的热胀冷缩导致,但不是主要原因,向来建设单位(开发商)和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找一些自然和业主的原因来推脱责任。 <br/>以上问题肯定为建设单位责任,让他们拿方案进行处理,不然就让媒体曝光。你们四家联合找媒体。此问题好解决,不是什么大的质量问题。
房子是可以买的,你的名下没有房就可以买!就算买过一套了也可以买第二套的,只不过多了三成首付!如果你要是一次性付款那问题就都没了!如果你还担心 那就不要交定金,用诚意金来交!就算到时候你不想买了,他们售楼处也要退你诚意金的!买不买房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