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问题?
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是公路运输,装卸搬迁,现把私人车挂靠到公司名下,车实际还是私人的,但在车管所已过户为公司名字,那买车船使用税时要用公司名字买吗?那是不是要做到公司固定资产?这样行得通吗?不行的话这种状况怎样处理?
1、私人车过户给公司了,应该以公司名义缴纳车船使用税。但是,如果公司不想负担车船使用税的话,可以向个人收取这笔钱,然后以公司名义进行缴纳(具体这笔钱由谁缴纳,双方协商一下)。 2、如果私人车挂靠公司,公司未支付车款,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车款 3、如果公司支付私人车款了, 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注:虽然是私人的车,但车已经过户了,所以,应该记入固定资产。
问题补充: 做固定资产,公司注册资本才10万元,有没影响?去年十二月份才拿的执照哟,到时工商要不要增加注册资金?税务部门有没什么问题呢?以什么凭据入固定资产? 1、增加固定资产不用到工商增资。 2、以车过户依据或与个人按车的价值签个协议入账。
3、因为你公司没支付车款,所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4、个人不再挂靠,退回车时,做固定资产减少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车款 贷:固定资产。
这种情况现在很多,大部分的运输公司、汽车站等都这么管理,目前税务方面的管理是: 1、税务机关会规定公司为扣缴义务人,单独对车辆按个体户进行定税,由公司负责扣缴各种税款。 2、公司方面,不对这部分做固定资产处理,也不计提折旧,相关的费用,根据合同处理,一般通过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处理,其余额作为公司的所得。
私车挂靠公司,那只是一形式而已,购车等费用一律可由私人办,不必去公司报帐,因为现在有些个人购车都采用这种方式,可能出于车辆管理而采用的一种方法。
你问的问题很复杂,除设计会计税收知识外,还设计民事法律知识。 尽管车已经过户给公司,在形式上具备了你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特征,形式上符合了资产的定义和符合了资产的确认条件。但是,在法律实质上,你公司并没有该车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你公司一般来说是不能确认固定资产的。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方说:1。你公司同挂靠方在协议中约定:挂靠人将该车买给你公司,有你公司支付购车款(一般是先由你公司先挂账,然后逐步分期支付)。2。挂靠方作为出资人,将该车作为作为出资。在这两种情况下,由于在实质上已经完全符合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那么,你公司应该能够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具体账务如何处理? 1。第一种类情况。 严格来说,你公司应根据协议及挂靠方出具的发票入帐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挂靠方。 2。第二种情况 你公司应该凭评估报告,验资证明及投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在以上这两种情况下,该车缴纳的车船使用税应以公司名义开计入管理费用---车船使用税。 如果该车你公司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以你公司名称开的车船使用税 属于支付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如果你单位计入管理费用---车船使用税,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必须进行纳税调整,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私人车已过户为公司名字,就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车就属于公司的了。由公司交纳车船税。如果公司已经给付了车款,做公司的固定资产。
答:如果属于购进材料时发生的装卸费,装卸费用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中。即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属于其它装卸费,可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