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捐赠问题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公司捐赠红十字会一笔款项,由于红十字会不是盈利企业无法开具正规的发票,所以只能给企业开具收据。 那么如果企业收到收据以后,是否可以税前列支,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捐赠单位向企业提交什么资料,企业才可以税前列支呢! 谢谢了!全部
1、可以在税前扣除 2、由于红十字会不是企业,所以没有发票,只有收据,这收据是有财政部门监制章的专用收款收据,市场上买到的那种不行,必须是在收据名称那有一个菱形的财政监制章的那种。全部
同意楼上所说的全部
1、向红十字会捐赠支出,允许企业在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纳税人向光华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和听力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据市实扣除。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事业、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纳税人向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2、红十字会有民政部许可的正式发票,公司捐赠时要由红十字会开具民政部许可的正式发票,根据正式发票入账,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红十字会开具的收据不能在税前扣除。全部
答:以现金捐赠捐赠方则不用开具发票,如果通过非盈利机构捐赠,由非盈利机构给捐赠方开具省财政厅的收费专用票据,直接捐赠给受赠人的,由受赠人开具白条收据即可,直接捐赠给...详情>>
答:如属费用记入期间费用,可税前列支;如属罚款应记入营业外支出,在纳税调整时应调增利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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