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团体成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社区社会团体成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社区社会团体成立的程序: (一)名称核准 1、提交发起申请书。(标题:《关于发起成立XXX的申请书》样式一) (1)由发起人(三人以上或三个单位以上,需本地居民或本地单位)提交,个人签名、单位盖公章。(公益服务类社会团体需要八个以上发起人或发起单位) (2)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拟成立社团的名称;成立的可行性、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基本情况;活动地域、活动方式及办公场所;活动资金和资金来源渠道;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单位发起的要在申请书上面盖公章) 2、发起单位提供:填报《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发起单位公章。
发起个人提供:填写《社会团体发起人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不能在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的,应出具无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证明 3、《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两份)。 4、章程草案(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印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完善)。
5、《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情况表》一式两份。(拟任负责人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如拟任负责人与发起个人相同的,则不用重复提交) (二)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前置许可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需进行前置审批事项的社区社会组织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在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申请注册登记。
应包括以下内容:同意担任该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申请成立;要求发起人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三) 开具银行存款证明 申请人持《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到银行开一个以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为户名的临时账户,存入注册资金,并由银行出具一份银行存款证明; (四) 召开会员大会 社区社会团体筹备小组在取得登记管理机关准予发起成立的函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五)提交申请登记成立的材料 社会团体批准成立登记后,应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及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刻章证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的窗口办理刻制社团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到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技术监督局的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领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正本。
最后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以及到开户银行办理正式帐号。
答: 1、筹备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⑴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⑵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⑶社团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⑷活动资金和...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