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佛山市南海区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具备的条件: 1、有2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2、有规范的名称,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由“佛山市南海区+镇街名称+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名称”组成;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一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城乡基层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活动资金降到两千元。)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答:提交申请登记成立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样式二) 2、会员大会会议记录及签到表(原件),会议纪要需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