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学生可否参加社会服务?
在校期间学生可否参加社会服务?
《高等教育法》第56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由此可见,高校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是不被法律禁止的。但是高校学生应保证充分的时间以完成学校规定课程,若因参加社会服务而影响自身学习任务的完成,是绝对违背教育法的目的的。因此,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是可以的,但只能在课余时间安排,绝对不能干扰正常的学习时间。同时高等学校也应对学生的社会服务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
答: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 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