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 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 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合伙协议复印件;(2)申请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总机构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除外)。 变...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工商部门颁发“三证合一”执照,工商部门告知申请人,工商部门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