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吸入颗粒物
颗粒物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全国66.5%的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7.0%的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劣于三级标准。
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西、新疆、甘肃、北京、陕西、宁夏、四川、内蒙古、河北、湖南、辽宁、河南、重庆、天津、江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
2.二氧化硫
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占86.8%,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3.6%。与上年相比(可比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提高4.3个百分点;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减少2.1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污染水平有所降低。
3.酸雨
2006年,全国参加酸雨监测统计的524个城市(县)中,出现至少1次以上酸雨的城市283个(占54.0%),酸雨发生频率在25%以上的城市198个(占37.8%),酸雨发生频率在75%以上的城市87个(占16.6%)。浙江省建德市、象山县、湖州市、安吉县、嵊泗县,重庆市江津酸雨频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