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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有效证明”是指总机构 提供还是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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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有效证明”是指总机构 提供还是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

国税函〔2009〕221号文件规定:“关于以总机 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 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 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
业所得税。”这里的“有效证明”是指总机构 提供还是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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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2016-05-06 11:55:5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 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第1 条规定,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 (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二级分支机构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向 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总 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督促其及时预缴企业所得税。以 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 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 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2〇08〕28号)的相关规定。
       因此,应由总机构而不是总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有效 证明。

    黄***

    2016-05-06 1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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