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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应该有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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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应该有何作?

在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中,会计应该有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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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4 22:44:19
  •   如何应对反倾销  外经贸部副部长、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入世前说,中国入世的最大风险是“我们不熟悉规则,不做准备”,“目前最紧迫的任务便是加强对国际规则的了解”。  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及应诉到底是个什么游戏呢?按照反倾销法规定,“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并使进口国市场已建立的产业受到实质性伤害或构成这一威胁,或实际上使进口国产业延迟建立。
      倾销与反倾销的本质是出口国与进口国生产者之间的“对话”、“博弈”,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倾销只是一种商业行为,反倾销是众多保护措施之一,它反映的是两国相关行业的竞争优势对比。这种竞争优势不仅涉及要素禀赋、规模经济、需求与市场规模等生产条件,而且也涉及一国包括贸易政策在内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
        世界上第一部反倾销的游戏规则是1903年加拿大通过的反倾销法,随后欧美许多国家相继通过了自己的反倾销法。为了协调各国法律之间的冲突,限制其对国际贸易的消极作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6条对反倾销法作了统一的规定。1967年,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谈判(“肯尼迪回合”)中,又制定了《实施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1967年反倾销法典》。
      包括美国、日本、欧共体在内的西方主要国家都签了字。1979年,在新一轮多边会谈(“东京回合”)中,又通过了1967年反倾销法的修订本,并于1980年生效,40多个国家签了字。许多国家根据这一修订本,重新修改了本国的法律。  WTO规定,若有企业利用低价出售商品,一国政府可以动用反倾销手段,对倾销的商品实行高额关税,迫使这一产品提高价格。
      实际上,一旦运用反倾销手段,受到倾销指控的产品无法承受高额关税,肯定退出这一国的市场。我国企业要灵活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在贸易伙伴滥用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时,由政府根据企业的投诉向有关反倾销的国家作出适度的反应,以保护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宝钢为何游刃有余  宝钢集团就是玩应诉反倾销游戏的一个高手,他们几年前和美国、加拿大等强频频过招,多是“得胜还朝”。  宝钢每每面对反倾销指控、调查时,他们游刃有余从容应对,那么,宝钢到底都有哪些致胜法宝?2001年10月上旬,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就中国等九国的冷轧钢板对加拿大反倾销案的损害问题作出最终裁决,认定中国等国的冷轧钢板没有对加拿大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构成损害的威胁。
      这是应诉的上海宝钢集团第三次在国际反倾销诉讼中全面获胜。  几年来,宝钢经历了数起应诉反倾销的案子:应诉美国热轧中厚板反倾销案(1996年)、应诉美国冷轧板卷反倾销案(1999~2000年)、应诉印尼钢管反倾销案(1999~2000年)、应诉美国热轧板卷反倾销案(2000~2001年)、应诉加拿大热轧板卷反倾销案(2000~2001年),皆立于不败之地。
        宝钢最早与反倾销诉讼遭遇是在1996年,未雨绸缪,宝钢集团在1995年间就开始培养能到国外去应诉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反倾销诉讼的起诉点可以很低,只要一国的钢材占起诉国进口总量的3%,或者多个国家累计的进口量占该国进口量的7%,就可以被起诉。
      如果不应诉,负责案件审理的部门就可以依据“可获得最佳信息”的原则,对不应诉的国家或企业直接作出“缺席审判”。因此宝钢对反倾销诉讼极为重视,不仅成立了专门的应诉机构,而且在生产成本上建立了价格分摊平台,在生产的各个环节中通过严格管理,不断降低物耗等各项成本,为反倾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集团法务部谈到他们在应诉反倾销的体会时说,不外乎这么几条:1、积极应诉,据理抗辩,占领国际市场份额;2、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主持整个工作;3、组成专门的(起)应诉工作小组并配备专门的人员(宝钢有22个部门,110余人参与反倾销工作);4、对不同案例的研判,即根据案例的实际情况,分别将主攻方向定在倾销抗辩或损害抗辩;5、事先对总体应诉方案的制定,过好“调查问卷定调关”,为检查打下基础;6、参加模拟核查人员的培训;7、对律师选聘标准要求高,如律师事务所在所在国具有一定的实力和知名度、从事反倾销的经验及胜率显著、从事反倾销承办律师须具备法律和财务融一身的技能、在中国有办事处且承办选题最好是华人,既熟悉所在国国情又熟悉中国国情、既懂中国法律又懂所在国法律(外语一定要流利)。
      他们认为,只要把这几条落到实处了,在面对别国的反倾销调查时,才能依法有理有利地与对方玩“博弈”的游戏,为企业赢取最大利益。  为什么欧美国家反倾销的达摩克利斯剑不时高悬在我国企业的头上呢?仅以钢铁产业为例,美国是世界钢铁消费大国,但它每年年产钢铁才8000万吨左右,其消费量却超过1亿吨,每年有接近1/4的钢产品需要靠“拿来主义”才能吃饱。
      并且由于钢铁企业设备老化,这个产业在美国已举步维艰,去年已有五六家钢铁企业宣布破产。美国钢铁工业的高成本和美元的坚挺,使进口钢材更具有价格上的优势。不只是美国,钢铁业是个高度全球化的产业,全球钢铁工业的供大于求,中国成了一个重要的竞争对手,产品价格低廉,在国际市场上拥有竞争优势,对欧美威胁很大,成了欧美钢铁企业的眼中钉肉中刺,这是一再引发对我国钢铁工业被反倾销诉讼的重要原因。
        WTO人才少而又少  印度作为发展中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后,没有能打WTO官司的人才,而请欧美大律师,一个上午就要1千多美金。由于缺乏懂WTO规则的人才,在1999年的西雅图会议上,会议日程和内容的变动根本不征求发展中国家的意见,甚至决议都草拟好了,发展中国家代表竟然一无所知。
        入世后,反倾销和倾销官司将成为家常便饭。如果没有一批精通WTO规则的高级人才,后果将不堪设想。  据了解,每年中国各高校的经济类毕业生总共有13万人左右,如果13万毕业生全都从事外贸行业工作,5年内中国也只能培养出65万外贸人才,缺口至少在100万以上。
      全国目前熟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谈判人才仅有9人,而熟悉市场的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在中国几乎为零。没有熟悉游戏规则的人才,我们拿什么去与人家玩?没有熟悉游戏规则的专才,我们的企业只能狼狈不堪的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上!  面对中国入世的新形势,上海在培养WTO人才方面又走在了前面。
      2001年7月21日,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启动了“WTO事务高级专业人才培训工程”。结果,一个上午,报名人数就突破了第一期培训100人的计划。这个由上海市府不惜巨资投入的人才培训工程已全面启动。上海将用3年时间为上海地区的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培养100名精通WTO事务的高级专业人才。
      此外,上海还将眼光瞄向了海外。上海将聘任书送到了WTO候任总干事素帕猜等一批世界一流WTO事务专家的手中,聘任他们担任顾问。同时,上海正在与全世界加入WTO的国家和地区联网,建立一个以国际贸易争端监控、预警、咨询与评估服务系统为核心的WTO事务信息平台。
      这在全球是第一个。2001年11月,上海邀请WTO主要成员国的专家和官员请来上海,就本国解决“入世”前的应对预案与“入世”后初期的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异展开报告。  中国企业如何面对反倾销调查  如果别人对我们进行反倾销调查,我们该怎么办?  目前,正当我国企业及其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时,却不断地遭受外国,尤其是欧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迫使我国一些企业及其产品被他国拒之门外。
      相反,国外企业的产品却长驱直入,给我国同类企业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反倾销是我国企业面临的共同课题。  1988年和1992年,欧盟两次受理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由于中国企业抱着消极不抵抗主义,中国彩电基本上被赶出欧盟市场。原因何在?从根本上来说,是中国企业缺乏团结一致对外行动的合作意识与不屈抗争的意志。
      政府只能制定适应WTO的市场游戏规则,至于怎么去玩这个游戏,最终还得靠企业自己起而行,这里没有道义,没有人情,只有规则,只有利益。  在WTO的游戏厅里,中国企业至少要防着对方“诡计多端”,如某些外国公司的“倾销引诱”。所谓倾销引诱,就是用非正常的低价收购中国产品,甚至用降低质量标准或者提供其他补偿的办法来压价收购中国产品,然后将它们投放其本国市场,最后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诉讼,一举将中国产品逐出该国市场。
      2000年8月,欧盟对中国数百家节能灯企业的反倾销调查,此宗反倾销案,率先发难的是鼎鼎有名的荷兰菲利浦集团。“这一次我真是上了你的当”,数百家节能灯企业感觉被菲利浦结结实实地玩了一把。因为1999年的这个时候,菲利浦还在中国各地大量低价收购节能灯,那个时候,中国企业还真以为天上掉馅饼。
      谁曾想这居然成了菲利浦的反倾销“证据”。  还有,一些外国公司不断挑起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诉讼,其实就是用反倾销压力迫使中国产品提高出口价格,从而使它们失去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因此,在国外反倾销的压力下,我国出口企业首先要在吃透国外反倾销法的基础上把握我国产品出口价格的合理底线,使我们的出口产品既免受反倾销制裁,又保持竞争力。
      因为,高额关税与产品高价同样都可致产品于死地。  反倾销、反补贴是国际上通行的制止不正当竞争、规范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要手段。针对近年来上海产品受到反倾销指控和进口产品倾销逐年上升的态势,上海许多企业加强学习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和国际经济法有关条例,努力提高运用法律武器和国际通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取得了较高的反倾销成功率。
      有关方面透露,近年来上海企业先后参与20起反倾销应诉和起诉案件,其中应诉14起,起诉6起。在应诉案件中,6起胜诉或基本胜诉,1起达成中止协议,3起获得较低税率,3起正在进行;在起诉案件中,3起胜诉,3起正在进行。宝钢集团面对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反倾销起诉,建立预警体系,积极应诉起诉,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所有文件和问卷,据理抗辩,为应诉成功创造了前提条件。
      上海一铅股份公司在美国反倾销起诉后,把应诉工作作为企业生存之本,专门成立领导班子,由一位副总经理挂帅,下设4个专业小组,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应对美方的核查。上海高桥石化丙烯酸厂在起诉日本、美国和德国丙烯酸酯倾销时,聘请反倾销业务经验丰富、在反倾销谈判中胜率较高的国内著名律师“助阵”。
      承办律师既精通企业财务和国际法律,又认真仔细、吃苦耐劳,为反倾销起诉取得成功立下汗马功劳。  近年来,在国外对我国470多起反倾销起诉案件中,国内企业应诉率只有60%-70%。在应诉案件中,绝对胜诉率不到40%。这个数字,在中国加入WTO后的今天,令人深思,发人深省,今后我国企业在WTO这个游戏厅里将会面对更多的反倾销起诉案件,如何玩应诉反倾销的游戏呢?会不会再发生像中国彩电业那样被人家用反倾销的武器轻而易举地逐出市场的悲剧呢?。
      

    孙***

    2017-07-14 22:44:19

  • 2017-07-14 22:44:19
  •   中国政府应对反倾销的措施:一、不允许外产品在中国倾销,不允许中国产品到国外倾销二、政府和行业协会支持企业反倾销三、应对反倾销需“攘外”、“安内”四、学会利用世贸规则护权益五、外经贸部提出应对反倾销八项工作    1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抓紧对现行反倾销应诉规定进行 修改完善,进一步完善外经贸法律体系,整顿外贸经营环境,修订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行政规章,规范出口经营,争取降低因自身原因导致被诉的可能。 2强化机构设置,加强出口反倾销应诉管理。近期,外经贸部已经成立了由10个 司局以及进出口商会代表参加的反倾销应诉协调委员会,加强对出口反倾销应诉工作的内部协调力度;同时,抽调专门力量,做好应诉国外对中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指导、协调及相关工作 3继续加大政府交涉力度,主攻“市场经济”地位。
      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政府的各种交涉渠道,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继续加强多方位政府交涉的力度,对进口国保持长期的交涉压力。 4进一步加强商会、协会反倾销应诉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地方外经贸委的作用, 加强出口自律和应诉协调。 5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应诉积极性。
      企业应诉积极性不高仍是许多反倾销案件 被征高税的原因之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外经贸部将采取措施,认真落实“谁应诉,谁受益”原则,切实提高企业应诉的积极性。 6完善快速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健全已初步建立的反倾销预警机制,使之更趋完备、更全面、更权威,切实起到警示作用,特别是要努力使反倾销工 作重点由事后应诉转向事前预防,使各方面资源发挥作用。
       7建立反倾销信息系统,加强宣传和培训,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应诉服务。 8充分利用WTO规则,维护企业权益。在中国加入WTO以后,积极参与WTO各项有关反倾销的工作,加强与WTO内部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联系,共同推动现行WTO反倾销协议的修改和完善。
      同时,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利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中国出口产品的合法利益,反击国外歧视性反倾销措施。我国“反补贴”的应对措施: 第一,逐步取消禁止性补贴,包括出口实绩要求,进口替代补贴,税收减免等;要求我国彻底取消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逐步取消或规范进口税收减免规定,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不同地区的进口税收政策或其他优惠措施;实施补贴时力求将从价补贴率控制在5%以内;同时加快改革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改革政企关系,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的补贴。
        第二,用足用好允许的可诉性补贴。包括从价税补贴不大于5%;避免直接拨款,多用间接性补贴;提高物流水平。充分利用世贸规则第14条的规定,从政府入股、贷款、担保以及货物和劳务等方面用好补贴手段。  第三,增加不可诉性补贴。包括研发补贴,我国目前的该类补贴只有0。
      65%,而欧美占到2%,日本则更是达到3%之多。按世界不成文的通行标准来说,一般只有达到2%左右的研发补贴才能促进该国或地区的科技创新。我国目前远未达到这个标准。扶持落后地区的补贴,可以通过人才培养以及一些相应的扶持政策;增加环保补贴,在技术设备引进或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资助和优惠待遇。
        第四, 充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抵制国外反补贴调查。相比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我国的反补贴立法起步较晚。1997年3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对补贴问题做了原则规定。2001年1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则。
      

    徐***

    2017-07-14 2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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