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发包合同的效力?
没有履行民主程序,如何认定发包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前没有履行民主程序的,发包合同应有效。 本案的发包合同效力认定,应考虑1983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尚没有颁布的情况,承认发包合同的效力。从我国的立法情况上看,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但该试行法律没有规定自治程序。
直到1998年11 月4日公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才对村民自治程序有所规定。2010年10 月28日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土地承包方案属于集体财产的处理事项,关系全体村民利益,应该由全体村民自治民主决定,并经村民或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村民自治决议行为是民事行为,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本案发生在1983年,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法律对它颁布施行前的任何行为,均不发生效力,行为是否违法,只能以行为当时所施行的法律来确定,其目的是防止对当事人使用法律的不教而诛,因当事人不能预见新法律的规定,适用新法律尤其是新法在后果上较旧法不利时,会产生不公平。
因此,依据民主议定程序确认发包合同效力,应注意时间界点。
答:民主议事是村民自治中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制度,对于制约村民委员会不作为或者滥作为发挥着重要作用。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详情>>
答:●台湾的政党很多,大约有100多个,但主要的只有五、六个。 ●国民党是历史悠久的政党,由孙中山先生创立,其前身为中国同盟会。1921年,同盟会联合4个小党派改组...详情>>
问: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后,是否可以随时出国?(除中国以外国家)
答:不可以随时出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