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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4岁时,被送人抚养,亲生父母能要回小孩吗 男女未婚生下一男,在小孩1岁时分开,分开时未协商小孩抚养权的问题,暂由奶奶代管,女方常来看望小孩,在小孩四岁时,奶奶和小孩父亲瞒着女方将小孩送到父亲的女友家抚养,11岁时女方找到小孩,要求要回小孩的抚养权及监护权,此时小孩父亲已与女友分手一年,小孩在女友家,女友不同意归还小孩,小孩暂时不同意回来,小孩的父亲和奶奶同意小孩归小孩的生母,生母能要回小孩吗?
只要你能拿出你是他母亲的亲子证明,或许就能要回小孩的,试试吧
应该可以吧,如果她没有办收养手续,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她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不过你也给她损失费
只要你能证明你是孩子的亲生母亲,起诉到法院应该就是可以把孩子要回来的
要打官司哦,而且小孩现在都11岁了,还要看看小孩愿意不。
可以啊,用法律途径是可以的,因为你的孩子没有签订那个抚养权,那个女的没有权利留下孩子。我之前在电视看过的。
这个呀那你当时为什么会把小孩送人呢
可以要回。但建议不要伤害到孩子,大人的事情不要伤害到孩子就行。孩子是无辜的。
那你最好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的,应该可以的,但是你又不懂法,提供法律途径简单些吧。
打官司的话还是可以要回来的 但是很麻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