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宝鸡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受托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办基建工程预(决)算评审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合同。
第一条 委托评审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建设单位为XXXXXXXXXXXXXXXXX,申报总金额XXXXXXXXX万元。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费用、报酬及其支付
(一)评审业务费由甲方按《宝鸡市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评审费用支付标准支付给乙方。
(二)评审结束时,双方进行结算。
(三)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评审成果的交付及时间
乙方应按期完成评审事务。乙方评审完成后 日内,应向甲方交付评审初稿一式两份,评审初稿由甲方审核后转交建设单
位征求意见,乙方做好建设单位意见答复的准备工作,征求意见结束后,由甲方向乙方办理签认手续。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评审资料,并选派工作人员为评审联络员。
(二) 乙方应组织技术力量较强人员实施项目评审,并对评审报告的公允性和客观性负责。
(三)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评审项目。
(四) 乙方在实施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甲乙双方均须保守秘密。
(五)乙方在评审工作中发现重要的情况和信息,应向甲方通报。应甲方的要求, 日内应当向甲方递送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和资料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因故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或已移交的乙方的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乙方要确保评审质量。审查结论有问题引起诉讼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仲裁。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