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肯定是的,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父母的名字。那所有权肯定就是父母的了。
拿肯定是的,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父母的名字。那所有权肯定就是父母的了。收起
你好! 正常情况,房产证要在交付后3个月办理。、这时候不能办理更名。要办理部分产权赠与或者买卖才能变成你一个人的名字。
按照相关规定来看 你们必须执行新规定...................
根据合同开发商已经违约,可以找开发商索赔或退房,当时合同有没有约定如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按日付多少违约金(付违约金一般是在逾期30日内,如超过30日买受人就有权退房,你仔细看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和律师谈谈.希望你能早日如愿解决好这件大事.
政策购房2年后转让免营业税,日期按房地产证上的登记日期计算 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可以改为预售合同上的日期,带齐资料到房产局办理
这个要根据楼盘所在地为主,像东方莱茵的第二期的8楼至11楼就是一个价,但是每个楼盘可能会有不同啦
肯定不能,只能过了户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只要房产证姓名与公积金缴纳人的姓名一致即可,如果房产证是你爱人的名,她可以携带其本人购房契税发票、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提取手续即可。
找到你原工作单位负责劳资的部门。虽然过了几年,但人事档案应该还在(因为你没有正式办理调职手续),就算是当初的办事人员不在了,也还是能找出留存的材料。他们同住房公积金缴纳中心都是有联系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帐号,现在的单位要接收你原来的单位才能给你转出。你要持现在单位的介绍信去原单位办转移手续。祝你成功!存折有没有无所谓,只要你续交后,每年公积金中心会给你寄对帐单,等你买房或装修支取时,再补办个存折就OK了。
如果房子降价了,开发商是不会给你退差价的,因为你们的合同已经签完了,贷款也贷下来了。但是你的贷款利息是可以享受下调后的利息的,但是每年只调一次,也就是你已经交了的和11月、12月还是按照你贷款时候的利息,等明年1月1日就可以自动调节到国家最新的利率了。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拒绝旅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并且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所以你放心好了,他们不可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叫你叔叔好好的和他们协商,适当的,如果不行,到法院要求强制性履行合同。
不给你购房合同,你就投诉。如果买房放弃购买资格的话,就应当还给你相关证件,借款合同只是一个你再银行借款证据,没什么……
政府部门设立住房补贴是按进入单位时间来算的,比如说,我是98年进入单位的,00年批下了住房补贴金,是作为给单位员工买房所用的补助,只界定于参加单位“分房”(行政单位都是这么说的)发放,专款专用,这笔钱按理说是不应该给你的,因为房子是你姐姐的,你是从她手中买的房,没有变更产权人前,她是法律认定的合法产权人,至于那笔钱只不过是她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是不纳入你从她手中购房的这个范围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由此,1.6万元可按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方违约的对方可不予返还,接受方不履约的双倍返还对方。另1.4万元可视为部分首付款应予返还。
那条款只是延期付款的解决办法,而非是解除合同的办法。按照你交的预付款,可以视同为定金(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对方完全有权利全部扣除。所以你想退还那3万元,比较困难。现在房价那么萧条,开发商很难退回你的钱。打官司也没有用,教你比较有效的处理办法。 第一:通过找熟人,最少是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出面,比如银行的、质量监督局的、房产交易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等等,要他们出面,请开发商负责人吃饭,因为你那3万元,对你来说,是大数,对开发商来说,是小数,他们不会放在眼里,有关他们利益的人出面,他们会权衡的,不会因为这一点小钱,而破坏与他们的关系的。前提是,必须要有能够请的动开发商负责人吃饭的人出面。 第二: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上边所说的人的话,连拐弯也请不到人的话,你可以看看,开发商合同里面,有没有重大误解的。比如你拿到他们宣传彩页,看看里面的宣传,是否有夸大或者诱导性的,然后抓住这一点,和他们交涉,不过成功率比较低,但是比你直接以没有钱购买的说服力强一点,最后的话,损失要小很多。 第三:如果这也行不通,那你只好在网上出卖指标了,看看有人是否愿意买你的指标,便宜点卖,权衡损失。
与单位协商,以单位的名意继续交纳公积金,钱由个人出来,慢慢归还公积金贷款合算,因公积金利率低,如有钱又不准备搞投资,也可一次性全部归还。
不可以的。我也买了房子,买的时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全部是商业贷款,当初询问过以后能不能改成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银行说不可以。
我不知道你是在那里买的房子,如果当初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和开发商在购买合同上著名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房那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你都把钱给人家了他们是不可能给你退了,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给卖了。如果你的地理位置好的话朝向楼层都不错话你没准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呢!
能否重新贷款要区分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如果你原来贷款8万元,而该地区每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那么你还可以贷款2万元.其它要求见第二个回帖.
我在单位参加公积金,现购买一套商品房,已付40%首期款,已签合同,付款方式原为银行按揭。请问:1、可否改为公积金贷款?2、如果可以,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不如查一下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用电话咨询是一样的,他们的服务是非常好的
就是取消实物分房后的一种住房制度,从工资按月扣,单位个人各出一半,上述钱都存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如需要买房,可以用合同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平时不能动用,如一直未动用,退休时或离职可提取
应该说是一样的。按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管理的有关办法,在核定公积金缴纳标准时,单位与个人按照员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不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并由管理中心按月核准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般企业不低于8%,效益稍微好一些的单位,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可以达到10%,效益特别好的个别单位,对于个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收入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可以采取不封顶的形式按月扣缴。对于合资企业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另有规定。
一般这些问题是在购房前在合同里就有明确规定的。你在协议中已经明确指出按房款的万分之三来赔付了,你就应该按协议办事,你的协议也和合同有同等效力的。 而且你的交房日要以你办好交房手续的那天算起。在签交房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所交的房屋落成没有,所需安装的物件、设备、设施是否已完成,否则你可以拒决收。
用你的贷款额(18)乘以系数。 因为本人不知道调息后的系数,只能告之公式(以调息前商业贷款为例): 10年期系数106.26 则月供为:18×106.26=1912.68元/月 上网查查最新系数吧
肯定不是自愿的,是银行指定的,因为他们有利益分成啊
目前北京的银行对提前还款无论部分还是全部都没有任何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还是还了合适
在二手房的买卖上一定要慎重。我就卡在这上面了。 我太相信人了,而且是熟人。一次付清了房款,结果快三年了还没拿到房产证也没过上户。你不要像我一样吃亏,记住: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二。不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应该在办完过户后才能付清最后一笔款。三、应该有中间证人或是保人。
如果以你的名义贷款,那么房产的承购人只能是你,换言之,将来的房产证也只能是你的名字,因为银行提供的是“住房抵押贷款”,也就是说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如果房产不是你的名字那自然不能贷款了。 如果顾虑婚姻状况有变时出现房产纠纷,那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是最稳妥的办法。和你的配偶说明白此举是为了打消老人顾虑相信她应该能理解。 公积金问题:你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动用公积金,可以选择这次使用而自己买房时不用,也可以选择这次不使用。
再买了房或装修的情况下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各地大同小异。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少付利息。
建立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明白,您是以单位名义开户还是以个人名义缴交? 如果是开公司,那么带着您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财务章,身份证等去公积金中心开户即可。(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是后者,规定是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公积金的,必须先有单位账户,才能有个人账户。 请您提供详细情况!
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支取后公积金余额有两个月的交存数即可。但是你如果商业贷款数额较大,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评估时可以贷给你的额度会有影响。
一般购房时才能将公积金取出来,象你这样的情况一般没有。你不妨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