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管理制度(精编19篇)
检验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检验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试运行、移交生产、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2.1.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4设备到货后,由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2.2.6书写材料的大小尺寸应规范,装订边空白间距应为25mm,装订边空白间隙内不能进行书写和留有信息。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接收。
3.1.2工程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档案资料室。
3.1.3设备文件,物资组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档案资料室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档案资料室对接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接收总登记帐和分类帐(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工程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分发表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7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1.8档案资料室仅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登录总登记帐和分类登记帐;对分发各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不进行整编作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室统一归口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档案资料室按工程部领导审定的施工图分发表、设备资料分发表分发工程文件资料(当工程施工图、设备资料份数有限时),档案资料室仅提供施工单位一套或二套文件,不足部分施工单位可委托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出增加施工图供应数量;设备资料文件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联系复制,复制的设备资料应加盖“复制件”印章。
3.2.4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3.2.5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档案资料室;档案资料室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3.3.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室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3.3.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室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室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3.3.3凡涉及设计修改、变更,档案资料室应及时在归档图纸的副本对应卷册图纸目录上加盖设计修改印章,并将变更单复印件及时放入卷册内。
4.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
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
负责按时提交符合国家档案局相关制度的全套完整的竣工图光盘一套
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档案资料室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公司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其它
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本工程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及规定执行。
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档案库房管理按本工程档案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按公司各职能部门基建文件材料立卷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的规定执行
5.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5.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5.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投资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层数、摄影日期、摄影者等。
6.档案、资料、图书借阅制度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资料为水利建设发展服务的效益,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6.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6.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6.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6.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6.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档案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6.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档案室,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档案室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档案室。
7.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制度
7.1.1应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本制度执行。
7.1.2各现场专业工程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好工程质量关,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在工程开工前,仔细研究图纸,并组织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中出现的问题提前解决,对工程图纸不齐全的部分,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图纸。
7.1.3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与公司总工及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7.1.4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可以先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完设计变更通知单。
7.1.5设计院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的设计变更资料,由项目经理负责签收并报送工程部备确认案后,技术负责人转发专业工程师组织实施。
7.1.6各专业工程师在接到设计变更资料后应当天分发到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并监督实施。
7.1.7设计变更的内容完成后三天内由分管的专业工程师填写执行结果,并报送项目经理审核。
7.1.8经审核的执行结果备案登记,作为今后结算的依据。
7.2签证管理制度
7.2.1签证涉及到投资、工期等工程内容。为了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在开工前须熟悉合同书、招投标文件,需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7.2.2发生合同中约定可以变更的情况或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经批准后,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方能实施签证。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由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共同签证,严禁事后补签。
7.2.3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报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复核后,共同签字并盖章,签证有效。
7.2.4一次性签定金额在10万元以内,或工期延误在5天以内,由现场专业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项目经理需上报公司工程部经理,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证。如遇紧急情况,现场代表可先作处理,但必须按审批程序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7.2.5工程使用材料的质量、价格如有特殊情况需签证时,由工程监理、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签证,必要时可进行招标确定
7.2.6已审核同意的签证,施工单位必须按期执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阅读不仔细等原因造成的返工不予认可,因此延误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7.2.7凡涉及到施工单位为评定优质工程等需要,而增加的施工管理、技术设施和部分材料、人工的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8.工程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
8.1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
8.1.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8.1.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说明,作为竣工图。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内增补必要的说明。
8.1.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竣工图要经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
8.2编制竣工图的分工
8.2.1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总包单位在交工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包范围内的各项完整、准确的竣工图。
8.2.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包给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单位负责汇总整理。
8.2.3建设项目在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竣工图的编制、检验和交接等问题。
8.2.4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和协助各设计、施工单位检验各自负责的竣工图编制工作,发现有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修改和补齐。
8.3竣工图编制的套数大中型项目、重要公用工程和其它特殊性项目的竣工图至少应编制三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二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一般小型项目至少编制二套,一套送城建档案部门归档,一套由生产或使用单位保存,作为维护、改造、扩建的依据。项目竣工图套数应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规定。
8.4竣工图编制费用
竣工图编制费用以第二条的分工及第三条规定的套数为基准,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筹建单位负责。竣工验收后需要复制的,复制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检验管理制度(3)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
4、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
5、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计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
6、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
7、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护使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8、操作人员负责检查使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9、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
10、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维修费用20—50%进行赔偿。
检验管理制度(4)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检验管理制度(5)
根据xx医【20xx】18号《关于印发xx医院材料申购及领用程序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目标
提高使用透明度,降低损耗,降低库存,节约成本,规避浪费。
二、管理方法
1、设立兼职管理员
仓库管理员:xxx
软件操作员:xxx
工作完成好的,每月在效益工资中奖励xx元。
2、试剂申购
每月上旬盘点完后,由科主任生成采购订单,一式两份,交采购员负责后续的申购、采购流程,直至试剂送到库房。
3、试剂入库
试剂采购回来后,仓管员及时召集采购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三方共同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完毕后,软件操作员将入库信息登入软件,打印入库单一式两份,经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后交一份到成本核算小组。
4、试剂出库
领用试剂时,必须在材料领用单上填写日期、品名、数量,软件操作员每周操作一次,将出库信息登入软件,仓管员随时核对库存。
5、试剂报损
(1)应充分利用试剂管理软件的采购预测功能,在保证试剂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少量采购,防止试剂过期。
(2)平时做好仓库管理,冰箱温度做到每日查看、记录,防止试剂变质。若发生试剂报损,由软件操作员打印报损单一式两份,交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完成报损审批后,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共同销毁试剂。
(3)凡经批准报废的试剂必须做好销毁、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随意丢弃。
(4)对易燃易爆的废危险品、费毒品、费药品,应报上级批准后方可销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派人员监督销毁。
6、试剂月度盘点
试剂每月5号前盘点一次上月的出入库状况。软件操作员打印月度盘点表和试剂出库明细表,一式两份,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盘点后共同签名确认。
7、仓库日常管理
每天主班工作人员查看试剂仓库三台冰箱的温度,并在温度记录表上登记。仓管员负责仓库日常管理。
检验管理制度(6)
一、管理目标
提高使用透明度,降低损耗,降低库存,节约成本,规避浪费。
二、管理方法
1、设立兼职管理员
仓库管理员:xx
软件操作员:xx
工作完成好的,每月在效益工资中奖励xx元。
2、试剂申购
每月上旬盘点完后,由科主任生成采购订单,一式两份,交采购员负责后续的申购、采购流程,直至试剂送到库房。
3、试剂入库
试剂采购回来后,仓管员及时召集采购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三方共同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完毕后,软件操作员将入库信息登入软件,打印入库单一式两份,经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后交一份到成本核算小组。
4、试剂出库
领用试剂时,必须在材料领用单上填写日期、品名、数量,软件操作员每周操作一次,将出库信息登入软件,仓管员随时核对库存。
5、试剂报损
(1)应充分利用试剂管理软件的采购预测功能,在保证试剂供应的前提下,尽量少量采购,防止试剂过期。
(2)平时做好仓库管理,冰箱温度做到每日查看、记录,防止试剂变质。若发生试剂报损,由软件操作员打印报损单一式两份,交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完成报损审批后,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共同销毁试剂。
(3)凡经批准报废的试剂必须做好销毁、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随意丢弃。
(4)对易燃易爆的废危险品、费毒品、费药品,应报上级批准后方可销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派人员监督销毁。
6、试剂月度盘点
试剂每月5号前盘点一次上月的出入库状况。软件操作员打印月度盘点表和试剂出库明细表,一式两份,由仓管员、成本核算小组成员盘点后共同签名确认。
7、仓库日常管理
每天主班工作人员查看试剂仓库三台冰箱的温度,并在温度记录表上登记。仓管员负责仓库日常管理。
检验管理制度(7)
1.上班前应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备,如有折断、脱落等故障严禁使用。
2.开工前检查鼓风机、炉内管道、循环水、电器设备及上煤机、链条炉等是否正常、良好,方能开工。
3.炉前工作人员,观察炉内情况时必须戴防护眼镜或面罩,并保持一定距离。注意炉内火焰喷出伤人。
4.司炉工,应在瓶坯冲拔前2~3小时装炉升温,待炉膛温度1430℃,方可出料。
5.进料操作人员,应将料块排列整齐,如有弯曲,应停止送料,立即排除。
6.进料人员,使用进出料小车时,应注意自身与周围人员安全。
7.出料人员听从司炉工的信号,作好出料前的.准备工作。启开炉门时,应注意炉口的火焰喷出伤人,出料时应注意料块掉下伤人。要安全迅速,准确地把料出在送料小车上。
检验管理制度(8)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学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建立和健全科室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配有兼职人员负责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报告。
3、实验室要制定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科研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10、建立健全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其他方面的疑难问题,要落实医院逐级负责制,层层上报。
检验管理制度(9)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检验管理制度(10)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检验管理制度(11)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检验管理制度(12)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检验管理制度(13)
实验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礼貌,耐心解释,工作用心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用心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条形码/标本联号/另纸替代),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各种标本采集按实验室SOP文件要求采集/转运。
4、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采集糖耐量、狼疮细胞以及时尿清除试验等特殊项目标本时,应注明采集时间。
6、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7、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8、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9、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10、应对报告发出后,剩余标本按(SOP)文件保留/废弃。各种废弃标本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
危急值报告登记工作制度
1、树立“换位意识”,急病人所急,为临床科室带给及时可靠的检验信息。
2、当出现下述危机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状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在《危急值结果报告单》上详细记录。
3、当出现下述危机值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重新采取标本,免费复查,复查结果立即电话临床。4、危急值范围:
血培养阳性、脑脊髓培养阳性;抗H-IgM阳性,Rh(0)阴性血,HIV阳性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
1、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和监督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和因素。
2、上岗人员上岗前都务必经过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签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职责知情同意书。
3、实验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及健康体检。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和制度,预防实验室感染和院内感染,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5、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对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及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危害性化学试剂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危险品保存申领使用原则和程序。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则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备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督促落实防燃、防爆、防盗、防水等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评比。
9、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生物危害时,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感染)检测和就医程序进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项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资料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务必经过专门训练,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对天平、分光光度计、其它有关仪器应按照我国计量法规,定期理解计量检定机构的校检,并保留校检证书。
5、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鉴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鉴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试剂管理制度
1、应根据仪器制造商说明或权威机构的要求来选取和使用校准品和质控品。
2、非仪器配套商品试剂、试剂盒和校准品等,由科主任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评价、选购。所用试剂务必是有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证的商品试剂盒。此外应有方法学评价实验报告,每批新试剂应对其灵敏度和特异性能进行评价。比对实验和评价报告应保存,证明其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备科主任及省、市临床检验中心或评审专家查阅。
3、自配试剂由专业主管指定专人负责配制,原料及溶液务必保证质量,有配制记录,成品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效价、滴度)、储存条件、配制日期和失效日期、配制人等。
4、对领来的试剂或物品要登记品名、数量、规格、储存条件和价格,并有专人按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做好温度记录,定期检查。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5、任何试剂使用超过失效期,都不能使用,由保管者填写报废单,经鉴定后由科主任及上级领导批准销毁,只有当权威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或者实验室有充足依据证明其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方可在规定的延长期间内使用。
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
1、建立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直接职责者应及时主动详细记录差错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具体情节,同时报告相关职责人。
2、发生差错的班组应用心讨论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善工作,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和预防方案。
3、对差错事故不作登记和隐瞒包庇者,除追究人职责外,将进一步追究班组负责人的职责,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科室处理。
4、对发生差错理按医院处理制度和科室相关制度处罚和备案,并取消年终评优,差错事故处理结果要认真记录并呈报上级部门。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状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2、分类: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务必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状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
1、依据仪器和试剂,选取国家或商家推荐的标准室内质控物,并按规定方法进行评价和使用。确认后严禁随意更换试剂和控制物,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2、确实需要更换时,应带给完整和有效的原始数据和评价结果并报送科主任审核,待确认贴合质量体系完整性要求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换,同时应按质量手册要求进行前瞻性调研。
3、建立和完善SOP手册及管理与质量记录文件,加强室内质控物的管理和使用,待应详细记录开封日期、有效日期、储存条件、预期使用次数等;注意节约,不得回收,避免污染。
4、应按标本测定常规方法进行控制物的检测,遵循Westgard多规则质控条款进行判别和分析,正确理解变异系数(CV%)的真实含义;当日分析和定期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各项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原始结果,以供“举证倒置”等医疗纠纷时使用。
5、当结果失控时,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应认真寻找原因并进行客观分析后提出纠偏措施。否则当时失控项目检测结果不得发出。
1、接到室间质评物时,实验室质控员开户外包装查验是否有漏夜和破损现象、数理及批次,并进行详细登记和签字。
2、实验室项目组应按要求妥善保存质评物,检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分批次随标本进行盲法检测。
3、检测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完整地填报报表格并签字了,个性注意单位预算换算值;随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并及时交送科主任审核:原始测定数据单;已填报的原始表格;当月该项目室内质控图和原始数据。剩余的质评物应按要求2—8℃保存以便复检或验证。
4、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检测标准:①按常规方法与患者标本同样检测;②与常规患者标本检测次数一致;③结果报告文件化(标本处理/准备/方法/检验/审核);④禁止实验室间结果的交流;⑤禁止分送室间质评样本;⑥实验室所有记录或相关复印件至少保留两年。
5、常见的“虚假”或“欺骗”行为:①实验室串通以至不提交真正的独立数据;②质评标本重复测量的平均值;③特定的附加的重复试验;④特殊待遇和条件;⑤惩罚措施如成绩与考评或劳务费挂钩等。
6、质评成绩回到后认真负责的进行客观分析,对于失控项目应结合室内质控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可对适温保存的剩余质评物进行复检或验证。
检验管理制度(14)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检验管理制度(15)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二级管理制。加强医德教育,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加检验新项目,积极开展检验继续教育,提高全员素质。密切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高检验质量。
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每天工作前后均要进行卫生打扫和整理。
3、建立《标本采集操作程序》,并向患者或有关人员宣传,强调相关的注意事项。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不得接收,并说明原因和采集要求,建议重新采集。
4、建立报告审核制度,新毕业的检验人员需经检验科主任考核后,才能具有签发报告权,对未能独立工作的初级检验人员和进修实习人员所写的报告,应由带教老师共同签发。
5、遵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优选检验方法,制定操作手册,并由科主任批准执行。定期检查各种试剂的质量和所用仪器的灵敏度、精密度,定期对测试系统进行校准。定期修订操作手册,以推动检验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6、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做好质量保证工作,并制定质量工作手册。健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各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
7、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工作的数量进行登记和统计,填写要完整、准确,妥善保管。
8、制定全员在职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科室应积极组织科研选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组织攻关,发表论文。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重视信息反馈,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质量保证制度
1、要求采集标本;接收标本时,必须核对检验申请单病人信息和标本上的所有信息,检查所抽标本是否合格,如抽标本时间、部位、标本量、是否需要抗凝、血与抗凝剂比例是否正确。
2、仪器保养、维护制度: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保养和维护,记录保养时间、内容、保养人。
3、仪器操作培训制度:仪器使用前,由组长组织进行上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要求进行独立操作。
4、仪器定标、质控制度:定期进行定标,每天进行室内质控,记录结果,分析失控原因,记录处理对策,定期进行室间质控。
5、标本编号制度:按各室要求正确编号。核对标本与申请单是否符合。
6、血清分离制度:避免溶血、试管破裂、编号涂抹不清。
7、申请单信息输入制度:正确、完整输入病人信息、检测项目、标本类型。
8、检验结果复核制度:检查申请单与报告单以及标本之间的信息是否一致,结果与临床诊断是否符合,结果之间是否符合,不符合者应记录、复查。
9、急诊、高度异常结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临床科室、高度异常结果复查后,报告临床科室,并有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度:岗位职责分明。调岗或离岗必须经组长或科主任同意,组长须经科主任同意。
11、检验单发送制度:及时、准确发送检验报告单。
12、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纠纷发生时,必须尽快提出处理方案,以减少对病人的伤害,记录整个过程。
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科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3、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4、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6、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8、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9、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10、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专人保管剧毒药品,剧毒药品应有两人保管,存放于保险箱内,建立剧毒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12、对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3、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5、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16、做好电脑网络安全工作,防止病毒感染,防止泄密。
17、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检验管理制度(16)
一、分析数据管理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
对原始记录要求: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身旁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超多数据表达出来,务必持续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消质量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资料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化验室管理制度。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状况保留24小时。
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交质,应作报废处理。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持续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三、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过程及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等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务必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状况写上“作废”字样。
1、8、难关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两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务必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两检制),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市场部,原料检验单呈送给仓库和原料部。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贴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五)、化学药品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辩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留意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切实把好原料产品质量关。
2、负责至货原材料抽样,感观检验。
3、负责成品及原料的检化验工作。
4、每批产品常规化验项目。
5、每批原料常规化验项目按原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6、化验次数:原则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验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验两次。
7、每批次原料化验及成品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8、每一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原则上每一天生产出来的成品与入库原料务必当天将结果化验出来,并向部门经理汇报。
9、所有化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确有少量数据需要更正时,应将原数据划上一横,再在身旁写上正确的数九寒天,务必持续原数据清晰可辩。
10、为了确保化验的准确性,所有常用吸管须按实际需要,实行专管专用,不得随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应标明使用对象。
11、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12、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务必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
13、化验员应对对自己的化验结果有正确的认识,如果因特殊原因怀疑自己所做的化验,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以防因此带来质量事故。
14、做好当日原料样品与成品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5、观察并记录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16、定期做原料产品质量月报表。
17、持续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一天务必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规范:
所属部门品控部岗位名称化验员
直属上级品控部经理直属下级
职等取级管辖人数
最相关岗位原料部内勤、值班经理、包装工、品控员等
管理范围原料及产成品检验、样品留存与带给等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种原材料、产成品的化学检验工作;
2、做好化学检验原始记录;
3、做好各类样品的留样、并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
4、及时填写原材料、产品的检验单;
5、负责客需样品的带给。
权限范围:
1、原料、产成品的独立检验生产;
2、对检验结果的独立决定和记录权;
3、对检验样品的保存权和带给权;
4、对测试设备的维护保养权;
5、对化验室整洁的维护权;
6、绩效考核的申诉、合理化推荐权;
检验管理制度(17)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质量检验工作管理,使质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购进、销售及使用的配件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件质量检验由专人负责。质检人员应掌握机动车各类配件的基本检测方法,并具备利用基本质检工具进行一般性质量鉴定的能力。
二、质检人员根据供应商《随货装箱单》(供货清单)对到货配件的数量、配件号或替代号、包装等进行检验。包装破损变形的`配件及易损件必须拆开包装检验,标准按照订货要求执行。
三、购进配件应具有规范的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明、规格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日期和有效期限等。配件的相关特征应与其所附的相关证件相符。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五、对安全件和有质保期限的配件应按相关规定逐一检验。
六、对于不合格配件和到货差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七、及时清退和处理不合格配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八、质检人员定期对库存配件进行抽检,规范填写检验记录。所有的检验记录(包括签名、日期)都应做到清晰、完整、真实、准确。妥善保存原始凭证。
检验管理制度(18)
第一条 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 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
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 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主动与客户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严禁隐瞒、欺骗公司。
第四条 质量检验员奖罚条例
1、完成工作任务并提高产品质量或节约公司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2、在产品质量事故预防或抢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用收效显著能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事为公司着想,予以一次性奖励;
6、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最低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7、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8、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检验管理制度(19)
为加强本单位配件质量检验工作管理,使质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购进、销售及使用的配件符合相应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件质量检验由专人负责。质检人员应掌握机动车各类配件的基本检测方法,并具备利用基本质检工具进行一般性质量鉴定的能力。
二、质检人员根据供应商《随货装箱单》(供货清单)对到货配件的数量、配件号或替代号、包装等进行检验。包装破损变形的配件及易损件必须拆开包装检验,标准按照订货要求执行。
三、购进配件应具有规范的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明、规格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日期和有效期限等。配件的相关特征应与其所附的相关证件相符。
四、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有强制性认证标志。
五、对安全件和有质保期限的配件应按相关规定逐一检验。
六、对于不合格配件和到货差异,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七、及时清退和处理不合格配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八、质检人员定期对库存配件进行抽检,规范填写检验记录。所有的检验记录(包括签名、日期)都应做到清晰、完整、真实、准确。妥善保存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