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制度(精品12篇)
资料室制度(1)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资料室制度(2)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资料室制度(3)
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资料室制度(4)
总则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资料室制度(5)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发挥档案价值,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档案的定义
(一)档案指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在成立、产权变动、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光盘、照片、实物等各种载体的记录。
(二)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过程文件属于资料,不属于档案范畴。
三、管理机构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筹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帮扶;下设档案室,负责保管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重要档案。
四、工作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置档案管理员,其工作职责为:
(一)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二)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指导和帮扶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四)对所有保管的原始档案必须建立完整的电子台账并定期备份(至少每两月一次)。
五、档案鉴定
档案鉴定包括归档文件的鉴定、到期档案的鉴定。
(一)归档文件的鉴定,包括归档范围、密级、保管期限的鉴定。
1、归档范围。档案管理员统计、鉴定档案产生情况,梳理归档范围,报领导审批确定。
归档范围载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管理文件:如资质文件,包括企业注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公司形成并下达的各类正式文件,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会议纪要材料、重要记录;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文件类。
(2)项目资料:如开发文件类(前期、配套文件);图纸类;合同类(包括商品房合同);工程技术文件类;招标文件类;项目企划、销售资料类;前期市场调研、土地分析等资料类;竣工报建资料类。
(3)声像资料及实物档案:如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有纪念意义的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迹、锦旗、证书、奖杯、奖状、项目楼书。
2、密级鉴定。档案密级由低到高划分“普通”、“秘密”、“机密”三级,泄漏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归档时要根据文件内容与类型划分密级等级,确保档案安全。
普通是公司可对外发布的信息,如宣传资料、荣誉证照、年度报告等。
秘密是公司一般的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如重要会议纪要、人事档案、规章制度等。
机密是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如董事会决议、项目投资文件、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等。
(二)到期档案的鉴定。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确定继续保存或进行清理、销毁。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公司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
(1)公司章程;
(2)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
(3)财务报表;
(4)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5)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6)工程设计图;
(7)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十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其他核定须保存十年的文书。
3、五年保存:
(1)期满或解约之合约;
(2)其他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4、一年保存:无长期保存必要的。
5、规章制度由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予以保存。
6、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应组织档案管理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过期处理审批单》(详见附件),报本部门及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批准。
7、决定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填写《档案销毁清册》(详见附件),销毁档案时至少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复核待销毁档案,销毁完须在销毁档案目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并签字确认。
8、档案销毁后,鉴定、销毁过程中形成的《档案销毁清册》及目录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
9、需继续保存的过期档案,应明确继续保存的时间期限,并由档案管理员在档案卷内目录、汇总表上注明。
六、档案收集
(一)收集范围。按照归档范围进行收集。
(二)收集方式。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定期向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处提交文件资料。档案移交人需填写《档案移交清单》(详见附件),随同已整理的档案(含纸质档、电子档、实物)一并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并签字确认,《档案移交清单》双方各留一份。
(三)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文件为原件(无原件的归档需为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
2、非纸质文件配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图纸类归档前要验证审批流程所需印章齐全才能归档。
4、档案的制成材料利于长久保存。书写材料:要使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型黑色或蓝色签字笔、钢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
5、声像档案应使用数码相机、摄相机等拍摄,要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不能使用手机拍摄。
(四)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收集以下档案后,须提交电子档(含目录)至档案管理员处,以便备份存档。
1、公司成立、注册、变更文件。含公司成立的请示、批复、会议纪要、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
2、公司合并、收购文件。含请示、批复、会议纪要、备忘录;股权转让、收购的协议、合同;工商证照及变更文件等。
3、与合作方的相关文件。
(1)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合作协议、合同、重要谈判记录等。
(2)融资担保文件:融资公告、报表、担保、抵押等相关文件,融资合同、协议等(如发债、贷款等)。
(3)尽职调查资料:
①尽职调查报告;
②业务约定书;
③委托协议书;
④尽职调查清单及问卷;
⑤目标企业提供的有关书面资料(含工商、法务、财务、工程、市场、人力等文件)。
(4)工程项目档案。包括土地获取、项目报建、勘查设计、招投标、工程管理、监理、施工、竣工验收、结算等各阶段形成的档案。
(5)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所获荣誉。
注:如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发生撤销、拆分、合并等情况导致档案不能安全保管,须将上述档案原件全部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
七、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员接收档案资料后,应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保管,按档案编号顺序规则存放,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二)档案存档分类主要以公司、项目、资料类型等建立档案盒/档案柜,在档案盒/档案柜上贴上资料明细表,且在档案柜上标注公司/项目名称和柜号,并在电脑上做好台账登记(表格/文档),保证能从目录汇总或电脑系统中以编号、关键词、日期等方面检索、查询到所需文件。
(三)档案管理员应至少每月一次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档案“八防”(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防光、防尘、防虫)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档案的损失。
(四)档案管理必须遵循保密制度,档案室或档案柜的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档案室非档案管理员不得入内,档案室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八、档案利用
(一)公司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与其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重要物品外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借阅。档案借阅方式为:借出、复印、扫描、查询。
填写要求:
(1)《档案借阅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申请人所在的部门,文件标题或摘要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名称,根据需要在“是否电子档”或“是否复印”选择是或否,用途填写所要借阅/复印/拷贝电子档的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2)《重要物品外借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上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申请部门填写经办人所在的部门,主送单位(或合作、上报单位等)填写外借物品所办理事项的主要单位,外借物品清单及借用时间填写所外借的物品,借用时间必须填写明确(如20xx年x月xx日xx:xx至20xx年x月xx日xx:xx),如不归还必须注明不归还原因及移交单位,涉及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用途填写所要外借文件用于办理的事项。
(三)档案管理员对档案借阅进行登记,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对所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否则追究借阅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档案应按期归还,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检查,包括档案的件数、页数,档案原件完整,无损坏、无涂改等,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档案到期仍需继续使用的,借阅人需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
(四)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保管部门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阅。
(五)档案在使用外借期间,档案管理员必须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以便其他工作人员的查阅。
九、本制度自签批之日起执行。
资料室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资料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及声像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2、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程资料管理的交流,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第六条分、子公司
1、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体系,设立资料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4、负责对竣工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按期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所属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
1、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分、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资料员应持有效的资料管理岗位证书上岗。
2、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工作。
4、项目部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管理的所有工程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工程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第三章施工前期工程资料管理
第八条分、子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部配备资料管理人员,成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目标,并分解到相关岗位,做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管理有据。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一周内,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地方、行业、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经分、子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十条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总体概况,旨在明确工程资料中统一的工程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开竣工时间等内容。
3、工程资料清单,包括资料类别、组成内容、原件份数。
4、工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
5、工程资料填报、整理职责分工。
6、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部内部移交时限、奖罚措施等。
7、竣工组卷及对外移交要求。
第十一条对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宜在分包项目施工前与其签订资料管理协议,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报审、移交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章施工中工程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应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做到整齐、美观,便于查阅。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分目录和资料内容五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章齐全,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资料编制表格式样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写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及时移交资料室。资料填写人员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发现滞后情况时,应依据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进行报告、催交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对工程资料的编制情况进行初检。根据地方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资料中的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内容填写、签名盖章、交圈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保证其正确性。对检查合格的资料,做好编目、外观整理、组卷等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自检,留下检查记录,按项目部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并限期整改,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资料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和再培训学习。
第十八条分、子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在施项目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并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结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五章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资料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当地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工程资料,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各项验收记录的原件,经整理、汇总后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章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归档范围的基本原则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声像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具体要求应符合各地方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程资料归档审查
需归档的工程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分、子公司审查,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档案室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工程资料归档时限
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的竣工资料,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的时限,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应有委托合同)组织编制工程档案资料和竣工图的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全部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资料室制度(7)
一、村档案工作是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村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村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村工作和对村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村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村的档案建设。
二、村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村民档案、特殊载体等。
三、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档案员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并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村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五、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的规格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六、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村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八、村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村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九、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十、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资料室制度(8)
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存放的重要场所,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档案资料的储存和安全,为强化对档案资料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档案室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
2、档案室柜具要编制顺序号,排列整齐,便于工作。
3、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时,要由本室工作人员陪同。
4、注意档案室内外的温、湿度,定期分析、积累资料,要根据室内外的温、湿度情况,随时通风,除湿降温。
5、档案室要有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械,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及其它物品。
6、室内要经常打扫,柜具要定期擦拭,随时放置防虫、防鼠药品,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7、对档案资料的借出归还,要有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
资料室制度(9)
1、档案室是保管学校档案的机要重地,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室技术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保密和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保护工作。
2、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档案室内应配备空调设备、去湿设备和灭火器材,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其效果。
4、档案室内严禁存放与保护档案无关的各种闲杂物品以及易燃物品,室内严禁吸烟,不许使用电热器。
5、档案室门窗必须保持坚固,出入应随手关门,以确保安全。
6、调阅或出借档案,应严格执行本校制订的档案查(借)阅制度。
7、适时做好档案室的通风、除湿工作,并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8、对档案室的各类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上架、入框,框架要符合标准。
9、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破损或字迹变化及时修补复制。
10、对档案室的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并做好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追查。
11、档案管理人员,临时或下班离开档案室,应关好门窗,关掉电灯。
资料室制度(10)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资料室制度(11)
1.0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档案的管理机构
2.1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档案的种类
3.1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档案的借阅
6.1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资料室制度(12)
为规范学校的档案管理和有效地使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在学年之后装订好文件、通知档案;年度考核之后的资料存档;其它资料的存档。
2、教导处每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存档;“六认真”检查资料的`归档;普九资料的归档;教研活动资料的归档;其它有关资料的归档;
3、德育处每期的纪律卫生检查资料归档;班级评比、评优选好的资料归档;德育活动归档;班主任工作笔记、计划的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4、后勤处相关资料按时分类存档。
5、团总支每期的活动资料归档;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归档;组织建设归档;其它相关资料的归档。
6、每部门的档案应做到条理清晰、分类明确、装订规范。
7、各类通知、文件应先送到办公室,然后分发到各部门。
8、部门的各种资料聘及时归类装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