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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准备

  • 优先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需要什么资格呢?

    名下无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已在轮候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 购房中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

    1、房屋面积误差超过了3% 2、延迟交房 3、变更规划 4、开发商五证不全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到房屋正常安全使用的 6、没办法办理房屋产权证 7、没办法办理贷款 8、其他合同中的约定

  • 购房中退房流程有哪些呢?

    当购房者满足退房条件时,就可以找开发商协商退房事宜了。 1、协商成功就可以退房 a、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b、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c、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者 d、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2、开发商补偿满意,购房者不退了 3、协商不一致选择诉讼或仲裁

  • 如何能够了解现在的购房政策?

    要有购房资格,否则有钱也买不了房;要有足够的首付,千万别首付需要7成而你只有5成;公积金贷款也有条件,不是缴纳了公积金就可以贷款的,并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是有限的。 1、购房资格 在一些限购城市,购房资格要求比较严格,社保要缴满一定的年限等。所以在买房前,一定要注意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2、购房落户 户口一直是个大问题,孩子上学、中高考都离不开户口。外地人买房要了解该城市的落户条件,比如有的是要求在XX区购买面积XX平米的房子才能落户,也有一些城市规定买二手房不能落户等。既然要买房落户,落户的条件就得搞清楚弄明白,这样才能有的放矢。 3、公积金贷款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连续缴满6个月(部分城市略有不同),买房前,注意不要提取公积金。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为自住住房,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所购房产须具有全部产权及具备抵押条件,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也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 如何准确评估个人购房能力?

    第一步:看现金等价物 此概念源自会计学,即评估你的现金,不应该看你的银行存款,还应看变现能力比较的各类股票、债券等。 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 第二步:算资金周转 还款是持续比较长的时间,所以一定看自己的资金周转 资金周转留存=平均月开支×3~5 第三步:计算筹款能力 筹款能力=现金等价物-资金周转留存+其他突进的筹款(如典当、亲友资助) 第四步:计算月收入 月收入=工资收入+其他收益(如股票、债券等已经准备卖出筹资金,则此收益不能计算入内) 第五步:每月合理还款能力 合理还款能力=月收入×40%~50% 第六步:估算银行可借款额 根据自己的每月合理还款能力和可以贷款年限和自己希望贷款年限的平衡,计算可得。 第七步:估算最大房款 最大房款=筹款能力(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 其中筹款能力/ 最大房款 >20%~30% 20%为购新房,30%为二手房

  • 买房子如何正确计算偿债能力?

    计算偿债能力 要计算偿债能力,需要用到偿债能力比率。偿债能力比率,它等于每月可支配收入与每月债务偿还之比,一般来说,如果家庭收入稳定,该比率为3即可,或者说家庭用于偿还各种债务的支出占家庭当月总收入的比例在30%左右。如果在经济状况令人恼火的情况下,家庭收入不稳定,将此指数放大点倒也不是保守的事儿,该比率在6~8之间。如果你不希望成为传说中的“房奴”,就把你的偿债能力比率放到3以上吧。 计算未来的收入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个人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成长期、青年期、成年期、成熟期、老年期五个阶段。消费者应该计划他的消费和储蓄行为,综合考虑其现在收入、将来收入以及可预期开支、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因素来决定其目前的消费和储蓄,使其消费水平在一生中保持相对稳定,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消费的最佳配置。 在实际生活中,想实现合理负债,还要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适当地进行增加或减少。从这个角度看,个人负债比例可以看作一个抛物线。30岁以前和45岁以后,分别处在抛物线的上升和下降部分,个人负债比例均应设定在40%以下,30~45岁之间是抛物线的顶峰部分,负债比例可以设定在40%~60%之间。 这么设定的道理很简单,30岁以前,上班时间短,资金和业务经验积累均较少,职业稳定性较差,同时该年龄段结婚生子的花销也不可小视。45岁以后,升迁机会降低,换岗难度增加,抗风险能力降低。30~45岁,则是一个职业生涯的黄金期,收入稳定上升,可承受的负债压力较大。而60岁以上,生活但求稳定,负债比例应该在30%以下。 总之,管理负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个人或者家庭负债总额控制在一个合理比例之内既能提前消费又可避免逾期还款的发生。

  • 如何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除了买房需要交纳的房款和各项税费,还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和家具家电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此外,目前买房的贷款年限都比较长,除了考虑当下的还款能力,还需要考虑未来的还款能力。例如家庭人口的增加、居住成本的上升、父母的养老、孩子的求学、意外情况等支出都可能成为按时还款的阻碍。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电费、煤气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 购房者的购房能力应该如何评估?

    购房能力的大小决定着你将购买多大面积的房子,也关系着你之后的生活质量是什么样子的,所以评估好自己的购房能力是很必要的。那么购房能力应该如何评估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评估自己的现有资金 你的现有资金不仅仅指的是你的卡里有多少钱,还可以是你可变现的资金有多少,比如你手里如果有一些投资理财产品,这些产品的价值是多少,可以变现多少,这都可以算作是你的现有资金。也就是说,你的现有资金等于银行存款、国库券、债券、股票、基金的总和。 二、考虑家庭近期收支状况 家庭近期的收支状况与你的购房能力息息相关,如果你手里有五万块钱,但是你的孩子下个月要参考课外辅导班需要花费三万块,这时就不能说你的购房能力很强,而如果近期内你的家庭只有日常支出,不需要花费多少钱,那么你的购房能力相对就比较强了。你可以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这时就能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也就可以大概了解自己近期的经济状况了。 三、估算贷款的最大额度 你的贷款额度与你的收入、信用记录、经济实力等因素都有着一定的关系,所以在估算的时候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一般来说,最大贷款额度可以是首付款、银行可借款额、公积金可贷金额的总和,在估算时要注意合理性,要结合实际情况。 四、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 在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时首先确定自身能够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当然,前提一定要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通常来说,你每月的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此外,你还要考虑银行利率的高低、分期付款的期限、还款的方式等因素。 五、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会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那么你的贷款很有可能被拒绝,这时你就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了。所以,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十分重要,不仅关乎着你是否可以成功贷款,还关乎着你可以获得多少额度的贷款,一定要重视起来。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评估购房能力的相关知识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 如何评估购房能力?

    1.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为什么要查询银行信用状况?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首先查询借款人的银行信用情况,如果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很有可能一票否则,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这点十分重要,也是绝大部分首次购房者容易忽略的问题。 银行还款逾期的情况主要有信用卡逾期还款和贷款类逾期还款,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信用卡逾期还款。银行为了提高收益,大力推广银行信用卡业务来刺激人们的消费,并和很多商家联合推出刷卡优惠积分等活动,十分迎合了年轻人的超前消费意识。 由于很多年轻人自控能力差,没有理财意识,不知道制定支出计划,结果到了银行信用卡最后还款期限时却还不上,造成了信用卡还款逾期,甚至有些年轻人办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以卡养卡,一旦遇到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很容易造成银行还款逾期。 当然有些情况是因卡太多忘记了还款时间或者是还款额度不够造成的。不管什么原因,结果是你的银行信用不好。如果银行认定你的银行信用不好,等你买房需要贷款的时候,就不那么好审批了。不过偶尔出现过一两次非恶意的逾期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最好在贷款之前就好银行沟通,获得银行的谅解认可。 2.评估每月的还款额及还款年限 先要确定下来你的家庭能承受的每月的还款额,前提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毕竟住房还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通常情况每月还款额不应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当然你也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 多数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年限要求,男的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女的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举例说明,李先生和他爱人月收入总计约8000元,那么每月银行的还款不应超过4000月。如果以李先生为银行主借款人,李先生今年的年龄是40岁,那么李先生的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0年。 3.确定能承受的最大贷款额度 上个步骤中我们确定了李先生的贷款年限在20年以内,月还款额在4000元以内,上面的图为万元月还款额查询表,也即一万元对应的月还款额。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度均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是逐月递降的方式,一般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我们以基准利润6.55%来算,还款年限为20年,一万元对应的月还款额为74.85元/月,现在我们来算下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算法为4000(月还款额)/74.85=53.44万,也就说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为53万左右。 4.评估自有资金与首付款 从上面的步骤我们可以看出,李先生能承受的贷款额度为53万,假如李先生现有资金为50万,是不是说李先生就可以买103万的房子呢?答案是否定的。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评估你的自有资金是否充足的问题。

  • 二手房看房有哪些步骤?

    第一. 看整体楼体情况 看房的时候应该先查看下房屋所在楼房的情况,看看楼体外观有没有明显的陈旧和破损的痕迹,确定房屋入住后不会有危险。再者,需要查看电梯,电梯的质量尤其重要,是否有损坏,运行是否有故障,维修是否有保障,这些都需要仔细确认。还有就是楼梯,一旦出现意外,楼梯时唯一的逃生通道,必须要保持通畅,因此需要确认楼道有没有被堵塞。 第二. 观察周边环境 房屋所在的小区环境十分重要,所以需要仔细查看,一个好的小区环境可以影响到住户的心情,工作和生活,所以需要格外用心才可以。确认小区的周边是否有着完备的设施,比如银行,超市,商场,学校等;交通是否便利是否,比如公交站,地铁等;绿化是否到位等问题都需要注意。 第三. 查看房屋结构 仔细查看房屋格局,餐厅、厨房,卫生间和卧室的划分是否合理,房屋的面积是否是房东描述的大小,看看是否房间是否有被改造过的痕迹,比如将房间打造成隔断间。最好是看空房子,因为空房子没有装修遮挡,也没有家具、家电等物品的掩饰,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房子的格局。 第四. 重点看厨卫 厨卫一般是二手房中最容易出毛病地方,所以看房的时候一定要重点查看。比如查看水管是否有渗水漏水的现象;排水管道是否都畅通;水龙头是否有生锈的情况;抽油烟机是否好用;电器所用的插座是否有漏电的现象;卫生间透风是否良好等问题都要一一排查才可以。 第五. 注意装修细节 二手房一般都是带有装修的,所以需要检查一番,不仅仅是查看新旧程度,还要查看更多细节。比如房间贴有墙纸的地方是否完好,墙面是否有明显裂缝或者水渍,房屋墙缝及边角装修是否细致,装修材料的质量是否有保障等问题,也需要仔细检查一番,这样才能后顾无忧。

  • 不同国家的购房政策有不同吗?

    一、澳大利亚 在澳洲购房不代表你可以移民,但在申请移民时可以加分,在澳洲购房没有限购和限贷的要求,贷款利率和本国居民相同,还款方式灵活,允许贷款人在前5年内只还利息,不用还本金。购房不满一年出售,需要缴纳50%的资本增值税,澳大利亚虽没有物业税,但需缴纳土地税,另外直系亲属没有遗产税,非直系亲属需要缴纳高达50%的遗产税。 二、美国 美国并不限制外国人在美国买房,且无套数限制,任何人、任何身份的外国人都可以在美国买房子,只要具备合法的护照和签证即可。但是,如果要卖房,利润赋税方面也就是所得税方面就会有一些不同。 三、新西兰 只要购买者的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新西兰元,则不需要当局批准,如果外国人购房要超过1000万新西兰元,或者位于敏感地区,例如面积超过5公顷的农地,就须获得海外投资局的批准。 四、印尼 外国人可以购买有限地契的土地,不过地段上的建设可以属于永久地契。印尼非居民或对国家建设没有贡献的外国人,不能在印尼买楼,不过,印尼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可买一套房子25年的使用权,随后可以两次更新,分别是20年和25年。 五、英国 不同地区、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征收标准不同,共分8档,以伦敦地区最高,一年从几千到几万英镑不等。英国居民在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都需要支付遗产税,而非英籍人士只有在英国国内的资产才需要支付遗产税,起征点为32.5万英镑,税率为40%。 六、新加坡 房产没有列入移民条件中,仅作为个人资产而已,外籍人士如果要在新加坡置业,可以申请贷款,最高为购房款的70%,最长还款期限35年。新加坡的房贷利率较低,长期维持在2%与3%之间,不过,除了圣淘沙岛的别墅之外,不能购买有地住宅。 七、泰国 外国人可以购买一个永久地契项目中不超过49%的公寓单位,一旦逾越,将转为有限地契,一般来说,有限地契就只有30年。

  • 购房新政策有哪些?

    政策一:2015年2月28日,央行2015年来首次降息 央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政策二、各地的公积金首付最低首付调整 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5年房地产政策将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表示,近期推出的公积金新政的实施,是对中央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指示的呼应,预计未来将有更多的城市出台新政,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 政策三:2015年3月25日国土部住建部楼市新政落地 2015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2015年各地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多措并举,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部门联动,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 政策四:2015年3月30日 央行宣布二套房款首付可低至四成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政策五:2015年3月30日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住房公积金买房申请资格是什么?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须满足上述条件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买房注意事项有购房资格吗?

    限购令细则实施以来都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前,购房者需填写《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两表”填写完后,由住建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也就是说,购房资格在审查通过后,购房者才能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那么作为普通购房者,怎样才能查询到自己的购房资格呢。 首先是准备查询所需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而现在购房者资格审核一般由开发商或者中介代为进行,购房者只需如是填写“两表”即可,《购房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房改房情况协助查询表》。同时开发商和中介都有义务告知购房者如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不如实申报的,将无法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对于符合限购政策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进行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 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 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商品房购房资格审查是怎样的?

    选购新房时,购房人需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籍、房产信息,由开发商、代理机构将购房人的相关信息上报给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由该房管部门对购房者家庭在汉的房产状况进行查询,48小时内反馈。在系统查询期间,开发商、代理销售的经纪机构可撤销该购房人的查询申请。不符合条件者,由开发商下载打印通知单告知购房人,不允许售房;符合者,才能与开发商进行签约,一般在签约3日内由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

  • 如何预防二手房购房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签订合同后,产生分歧后很容易引发纠纷,如申请贷款能否成功,物业管理交接等细节方面。如果合同未作出明确约定,纠纷通常无法得到妥善满意解决。在签定二手房合同之前,买房人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

  • 申请买房贷款需要有哪些资格?

    一、买房贷款资格 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二、贷款材料 贷款买房就是用个人的已有房产或者是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银行贷来的钱去支付购房款,贷款人再分期、分金额的向银行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贷款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和手续有很多,首先需要准备购房者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协议正本。房价30%或以上首付款的需要提供收据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材料,卖家的收款账号。 三、购房证件要齐全 购房者本人的相关证件必须齐全。如果是本人或是配偶有过贷款且贷款每月还清,另一方购买房子的话也算作是二手房。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偿还贷款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以及营业执照。个人的话要出具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或者是收入证明情况表,并且要有单位的公章。贷款人还需要提供住房贷款申请表。 四、贷款程序 首先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再者填写个人的住房贷款申请,提供银行所需要的资料。然后银行会对购房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合格后,购房者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以及保证合同;接着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的登记,保险和公证的手续。办理贷款入账和转存。最后就是到开发公司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一切完成过后,房子就是你的了。 五、还款方式 个人的住房贷款是要从贷款之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还款。还款的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每月本金加利息的总额固定的等额本息还款,另一种是每月本金相同的等额本金还款。现在银行经常使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因为这样在相同的借款期限内,每月还款固定,还款压力小。

  • 购房资格如何审查?

    1、网上预签 不同的城市,网上预签的办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如果你在武汉办理网上预签,你就需要在阅读完相关限购政策后,登录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的“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 2、资料核查 你需要拿着审查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去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并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 3、查询结果 想要查询审查结果,你可以登录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回执单中的编号、你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 4.领取合同 48小时后核查完毕,你需要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也就说明你具备了购房资格。

  • 购房需哪些条件?

    1.如果你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那么,你需要拥有这些材料,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你不是北京户口但要在北京购房的话,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具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已经结婚夫妻二人在北京都没有房屋;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 3.如果你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要件。

  • 二手房刷漆步骤是什么?

    1、清理旧墙面 清理旧墙面是二手房刷漆的第一步,二手房在刷漆之前,基本上都会做一些基层处理工作,因为旧墙都会有污渍、浮灰、裂纹等问题,因此在重新刷漆之前一定要将这些问题解决掉,这样才不会影响刷漆效果。 2、刮腻子 清理完旧墙面之后就应该刮腻子了,在刮腻子的时候要注意一下,一定要选择颗粒细度较高、质地较硬的腻子,只有这样的腻子装修出来的效果是最好的。 3、打磨 在进行打磨工作的时候可以根据腻子的硬软度选用合适的砂纸。如果腻子质地较松软,则可选用400-500号的砂纸;如腻子质地较硬,则可选用360-400号的砂纸。完成打磨工作后,记得要将墙面清扫一遍,避免因粉尘太多,影响墙漆的附着力。 4、刷底漆 如果墙面用漆量较大,建议在底漆中适量多加点水,在涂刷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墙面的每个地方都要刷上底漆,并且涂刷均匀。还有,底漆所使用的滚筒要与面漆滚筒质地相同,因为墙面底漆涂刷的效果会直接影响面漆的效果。 5、找补 在刷完一遍底漆之后,之前墙面的一些瑕疵和坑眼就很容易发现了,这时候需要做的就是对墙面进行找补工作。首先要找出墙面上的瑕疵,然后将墙面打磨平整,再用比之前稀一点的底漆将墙面涂刷一遍就可以了。 6、面漆 在这个步骤的面漆涂刷过程中要注意:漆不能太稀,会影响漆膜厚度、手感和硬度;选用质量较好的操作工具,比如滚筒刷毛要细,不要太短,这样刷出来的漆膜才会手感细腻;还有在涂刷过程中需注意墙角、每滚中间接茬部分和收漆方向。 7、养护 一般情况下,乳胶漆涂刷完之后4个小时就会干燥,但干燥的漆膜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硬度,这就需要进行一定的护理工作,其实整个过程非常简单,只要7-10天之内不要有擦洗或任何接触墙面的举动就可以了。

  • 北京不再允许补缴5年社保就能在京买房,房价增长会放缓吗?北京今日起不予认可补缴社保购房资格近日,关于“北京限购政策疑似松动”的消息再起。有消息称补齐5年社保即可通过建委审查,拿到购房资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7日表示,自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京籍家庭以缴纳...北京今日起不予认可补缴社保购房资格近日,关于“北京限购政策疑似松动”的消息再起。有消息称补齐5年社保即可通过建委审查,拿到购房资格。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7日表示,自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京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拜托各位大神展开

    个人理解,这个问题不能被定性分析虽然看起来,此法可以减少需求,根据供需法则可以推导出,在未来某时点的均衡价格下降,从而论证增速减缓;但是上述思路忽略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四环附近新开通地铁,由于交通状况改善,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改善,需求增加,均衡价格上升。这种情况显然不是如题方法可以抑制的由于影响房价的因素较多,还是建议做定量分析。<br/>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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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情况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在外省买了一套商品房,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我能否在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

    首先看你的公积金是缴交在哪里,如果是在购房地当然是可以贷款的。如果你的公积金缴交地与购房地不是同一个城市,那么你只能等到你的房子发票出来后,凭发票和购房合同去提取你的公积金,但是无法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 没有工作了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或封存通知书(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   3)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失业证或待业证. 5)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什么人可以有住房公积金

    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

  • 公积金贷款20万15年怎样还?具体利率多少?

    可以使用这个银行的计算器计算,利率各地不一样,大约3%左右。

  • 请问:二手房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各都需要什么材料?如:都需要什么复印件,各几份?请说详细一点,谢谢!!

    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 1: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1份。 2: 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户口薄(并随带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是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说明 3: 原产权证1份;现房权证中应注明是商品房、平价房或安居房 4:经由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份; 5: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借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表1份、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2份 7: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1套:公积金借款合同6本、商业性借款合同5本,抵押合同4本;担保合同1份; 8: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每人各1份 9: 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书每人各1份 10: 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根据备注情况确定,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三资企业员工由单位提供月收入证明;私营工商业者提供单位近期营业税、所得税及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存单、有价证券以及经常性汇款来源证明等) 11: 如以上资产属申请人家庭成员所有,需附送有关家庭成员同意共同还款承诺书1份 12: 已存满规定期限的住房储蓄存单和(或)存折1份(申请住房储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必) 13: 企业允许借款申请办理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证明1份(申请企业住房基金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需提供,其他类型则不) 一般银行会让您递交下列材料,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材料,收入证明及有效的交易证明材料。然后进行审批,签定借款合同,放款。 先来说说身份证明,一般来说只要提供身份证即可,护照、现役军人证也同样有效。但要注意,买卖合同上购买方的全部人员和其配偶都要提供。未成年人还未领取身份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应提供出生证明。 婚姻证明;指上列人员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明书,已成年而未婚的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异的人士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也可)和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的应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户口簿上已注明丧偶也可)及丧偶未再婚证明。这些证明可到工作单位或街道政局开具。 再来说说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应加盖工作单位的有效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单位地址以备银行核查。 另外还要提供您购买房屋的买卖合同和上家原产证的复印件以及由中介机构见证盖章的预付房款收据。 再来说说贷款涉及的费用,由于二手房交易的特殊性,银行一般会指定贷款担保公司提供服务,担保公司一般会收取手续费和担保费。另外客户还需购规定的保险,如涉及贷款公证还需交纳公证费。 大家都很关心贷款发放的时间,一般在收齐材料后三~五个工作日便可至银行签约。将在交易中心出他项权利证明后三~五个工作日左右发放。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要注意平时各种日常费用的准时支付,如水电煤气,电话、手机等费用的拖欠均会影响个人的信用值而影响贷款审核。

  • 按揭没够两年的房产,能否转让给人?熟人的一套房子,在按揭;他想转让给我.但是我没有全款.我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买下他的房子?手续麻烦吗?

    现在政府对转按揭控制得很严,一套房子要进入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好象必须先解抵押。 若想自己交易,那就用你的首付款给他解抵押,此时首付款有三个作用1、定金2、首付3、解抵押,银行对他的贷款资格审批,房地局立契过户,之后银行见契税票给你放剩余款项 或者通过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垫款解抵押,不过这会产生费用

  • 寻求解决之道我县的楼房盖得非常不规范,而且价格奇高,没有住房首付与相应的贷款制度,也没有住房公积金。请问:国家有没有相关的管理机构和政策干预?个人能否申请政府建福利廉价房?

    这也许是 地方住房政策不同 》 个人不能去申请 政府福利廉价房的基础是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 贷款与公积金只局限于有固定工作,或有担保人等等

  • 关于住房公积金请问各位,外地户口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吗?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如题,他有什么用,如何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国营企业效益不好,是否可以不给职工交纳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 公积金问题使用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还可以使用吗?什么时候可以用,什么手续???

    使用公积金贷款后,正常是在下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必须把本次贷款还清.你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参看如下第2点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原件、复印件。就可以申请提取了

  • 公积金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取出使用吗?什么时候可以用,怎样的手续????

    可以,一下作为参考 公积金不能提取用作购房的首付款。购房人需要拿着自己的《购房合同》以及首付款发票(购房发票)去办理支取。如果你在购房时没有贷款,每年就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的话,在还款期间,每季度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管你买房时是否贷款,公积金提取的总额都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国管、中直和铁路3个分中心目前的政策有些出入,具体情况可以找各分中心咨询。)   租房也可以提取   除了购房可以支取公积金以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支取:自住住房的建造、翻修和大修(装修不包括在大修之列,不能用住房公积金)。如果你个人分摊的房租已经超过了本人工资收入的5%,那么超出的那一部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的。在这些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都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比如身份证、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产权证 、购买材料的发票等等,因租赁支取公积金还需要出示房管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上一年的交费发票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等,如果自己有这方面需求的话,一定要注意保管好所有的文件、发票,在申请时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因为房租超出收入比例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是在租房行为发生以后1年内办理,并且是每年的3、4月份受理。   无住房需求退休后提取   公积金是一种定向使用的长期住房基金,如果一生没有买房、大修等住房消费需求,在退休时就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本金及利息,在这之前是不能提取的,但始终是自己的。而且公积金在提现时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提取步骤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带齐材料就可以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在支取公积金时,不能直接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而是需要以转卡或转账的方式。以转卡方式提取的,银行可以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账户;以转账方式提取的,银行只能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单位打入个人的工资账户,但是现在主要的提取方式都是转卡方式。

  •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一般而言公积金仅针对本市城镇的居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申请公积金支取,还是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公积金开户呢??建议补充清楚。 (1)如果是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还要满足:(1)借款人须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2)借款人购、建、大修的是自住住房,并有相当于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 (3)借款人属购买商品房或成本价房者,必须是交房前付清全部房款的(分年、分月结付房款者不属贷款范围); (4)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须是具有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地产权证,可用于贷款抵押;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7)借款人能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a、购买住房者,应提供购房合同及其他能证明售房方同意将住房出售给借款人的证明文件(副本或复印件); b、自建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土地管理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c、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者,应提供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均为复印件)以及工程估价文件或预算; d、借款人应提供自筹资金来源和数额的证明; e、购、建、大修房屋共有产权的,借款人应提供本人所占份额的证明和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以及全部房产作抵押的证明; f、借款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愿参与还款的同户成员外同室直系血亲或 配偶的身份证(均复印件)。 以上证件材料均带正本经查验后留复印件、原件即发还。 (2)如果支取的话: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 公积金贷款我去年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请问现在还能用公积金贷款买另一套房码?现云南省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多少?谢谢!

    公积金是否可以购置第二套住房各个地区规定不同,需要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但是大部分城市是不允许的,尤其是前项贷款尚未还清之前。

  • 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能够出售吗?有人买了期房,明年5月交房,付的贷款.现在想把房子卖给我,要我付全款.我问如何保障,他说可以做公证等等,请问可以吗?是否有别的方法可以解决?

    这种房子最好再考虑考虑 因为今年房价涨的太快,房本到现在还没有,如果现在买下,最多也就是签份合同,但如果到明年5月房价比现在高出很多,原来的房主不打算卖给你了,卖给别人,而你最多只能得到部分违约金,这就是"一房二卖"了 这种解决办法就是户名在开发商那里得到更改,到时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这样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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