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亲属之间过户也是按二手房交税,没什么优惠。 你要和你舅舅交换房屋所有权的话,那就是置换。置换的税交的少一点是受益一方取得利益部份交税(比如 你的房100万,你舅舅的110万那你舅舅交那10万块的税) 不过你舅舅的房子还没产权,不能转让或置换。而且有贷款没还完也不好办过户。最好的方法是他的产权证下来后,你把你现在的房子卖了,还了他的贷款。再把他的房子过户到你名下。要现在签合同的话,一定要公证。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如开发商五证具全.信誉好.期房可以买.应该很便宜.
如果卖方的村子同意买方落户于本村,那就可以买卖,但是卖方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了,买方也不给宅基地。
你好!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你好! 这就是所谓“小产权”房,国家反复强调城镇居民不能买,买了不受法律保护!
乐观来说~!可能是开发商~的一种商业手段~!如果毫无以外,到交房日期,开发商也会预期交房的! 但是最好到房管局查询一下!
这不好说,你说的是不是“小产权房”,就是村镇房屋产权证,按土地管理法,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婚后购房,可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凭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带上购房合同(开发商已办预售证的普通住宅)、首付款收据、收入证明等,去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办理审批贷款手续。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除了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一般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建设部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几种情形也可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三)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六)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四)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销售许可,你交的就是定金。如果你的原因不买了,就是你违约,定金不退。
这是房管局测绘队测的,我买房是也遇到这个情况,钱肯定要交的,但看你买的房子多少平米,只允许误差3%,假如你的房子80平米,你只需补交2。4平米的房款就可以了!
有风险,查清开发商是否真实,签完合同,备完案再给钱,减少风险。可查看开发商证件。并且只和开发商签合同不他第三人签。
按现转让价减房产原值的差额,再减除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税率是20% 其房产原值分别为: 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格,从而不能准确计算转让所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个人转让除房改房外的其他住房,须同时满足自用5年以上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需提供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个人夫妻双方以及户籍登记的未成年子女的所有房产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两个条件,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你的问题似乎比较复杂,粗略的看来,似乎三方都有责任。本不该交易的房子,却产生了交易,最后发生了纠纷。 建议你去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果嫌价格比较贵,可以查询一下哪里有免费律师咨询的,经常有这类的免费律师咨询活动的,留意一下就可以发现。
你确定已经过户了嘛??都过了户了他怎么把房子收回去?不会让人骗了吧, 凭什么换贷款方式,说的好听,让中介把差价补上,要么从房款里扣,反正这亏不能落自己头上,贷的了贷不了不是你的问题,他们卖房子的都事先没弄明白,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善意买方,要赔钱也是他们赔给你,
你好! 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在国家央行上调利率的时候也都跟着上涨 骗人的!
最关键的是要认真签订好合同并且登记备案使合同生效,这样才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可以发现开发商是否合法,如果不能登记就有问题。
不可以,商业贷款不能中途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具我所知:提取公积金必须是购买房屋,修建房屋和装修等等,可提取,还有就是由单位出具不在此城市的证明等等把
可以贷,差5万先贷8万,留3万装修用!具体还款年限、每月还款额,要根据你的月收入证明定! 以北京市为例 贷款的对象与条件要求 1、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这种做法不对,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最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一个单位都应一视同仁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工资的调整而调整,而且应不断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通过本单位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可以领出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在本单位购房或者商品房都可以的.
你有没有补充公积金,如果没有只能贷20万公积金贷款,有补充公积金才能贷30万。
这要看你的商品房取得时间及以得的方式,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清的话,那么在购买房产的1年内,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的房,那么(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出来后,只要你有在单位继续工作,那么还是可以继续像往常一样交公积金的。只是要等到下一次来用了。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按每个人的全额工资分个人和单位2部分组成, 比例是按国家政策计提的, 但是也分 公司的情况:外商独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技术企业的,计提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各20%,我们公司就是按照这个比例计提的,所以福利相当好,并且可以合理的避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看缴费年限、个人综合资信等等才能判断。此外,对于贷款上限各个地区还有不同规定。 至少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账户建立1年以上才能达到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1年无中断)
我就住石景山,觉得首钢搬走的可能性不是很大.而且即使首钢搬了,房价也没有太大的上涨余地,现在地铁沿线古城八角的房价已经不低了,二手房60余平已经有要价27万左右的了,新房也只有八角地铁和八宝山的远洋山水,房价也在5500以上了,还能涨多少?我觉得没什么余地了!
正常来讲肯定是需要贷款到帐后,开发商才会将房子交给你,看情况你是在最近办的公积金贷款吧,因为现在银行基本上已经封帐了,放款正常来讲是得到春节后才会大批量放款的,不如找找开发商,问其与资金管理中心是否有业务关系,如果你的贷款已经到了就差放款那一步骤,管理中心已经把所有手续基本都办完了,如果只差放款的话,应该是可以提前给钥匙的,
江北的房价现在已到三千,近期升值的可能性不太大。但如果作为居住来讲,将来的交通会有四座大桥,六条过江隧道,现在还是不方便。将来还是有一定的升值潜力的,建议买信誉好的开发商,小区内部的环境一定要好。
是个投资机会 南京江北另造新城计划悄然而行 来源:中国商报 当试比"上海浦东"的河西开发梦想成为了南京市政府的难言之痛后,另一个打造南京新城的计划正在紧密锣鼓、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南京江北另造新城计划悄然而行 “在2020年以前,浦口将会被打造成为一个相对独立、功能完善的南京新城。”在整整一个小时的采访过程中,南京市委常委、浦口区委书记刘捍东对他的新城计划就只用了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轻描淡写地带过。 据说这是南京市浦口区委书记第一次在记者面前如此公开表示,因为刘捍东向来低调,认识他的人对他“众口一词”的评价是:他不喜欢多说话,但看事很有远见卓识。 几年前,南京市政府绘制了一幅美丽的河西CBD"新浦东"规划蓝图,而当2004年河西房产市场随着消费的疲软不得不冷静下来的时候,"比翼浦东"的河西CBD梦想在事实上成为了南京市政府的难言之痛。 在这个时候,一个已经轮廓初现的南京新城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 刘捍东和他的新城计划 南京新城坐落于长江北岸的浦口新区,与南京老城隔江相望。 新城的始作俑者正是南京市委常委、浦口区委书记刘捍东。刘捍东,浦口人氏,2002年5月,当原浦口区和江浦县合并成为新的浦口区的时候,刘捍东成为新浦口的第一任掌门人。 建造南京新城的蓝图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点点地在刘捍东胸中勾画:"建设新城区是省政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南京发展的需要。" 在浦口政府层面,"新城"还是一个具有高度敏感性的词汇,因此听到更多的是"新城区"。刘捍东书记介绍说,浦口区现在占地902平方公里,位于南京城北部,之间相隔一条长江,具有天然的地理区位优势和发展空间。正是浦口这一开阔的地理空间,促成了刘捍东执掌浦口后南京新城计划的酝酿。 在浦口新一轮的发展规划中,城市发展的新战略就是跨江发展,以江为主,沿江建设,而且将有200到300平方公里的区域是发展规划的核心区。杨向记者透露说,"(上述)城区发展编制,目前已经完成了。" 对于新城计划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是,从浦口区政府门口跨江而过的南京长江三桥即将竣工通车,而一条连接浦口和南京老城区的江底隧道也将在2005年初择日开工。这就意味着南京新城不仅已经摆上了政府的工作日程,而且也进入了实质性的运作阶段。 按照刘捍东书记的设计,他把未来新城定格在4大特色上:第一,国内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第二,利用浦口医药产业基地的品牌优势,打造国内一流的"医药基地";第三,构造集休闲、旅游、渡假、娱乐、居住于一体的南京"后花园";第四,建设"生态浦口":显山、露水、现绿。 "高新技术产业为未来新城发展的主导产业,在支柱产业中以它们为主。包括机械制造、生物医药、IT和商贸流通4个层次。而农业的产业化,农业将向以苗圃技术为主的方向产业化,发展观光旅游,作为浦口新城市化的一个错位发展。"刘捍东对他的发展计划非常有信心:浦口目前一二三产业的格局是12:41:47,"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都呈现良性循环。" 据了解,在浦口打造南京新城的规划中,民营经济将构成经济支柱。"浦口的企业改制早已完成,民营企业占到97%的比例,现在基本上没有国有企业这个概念。"一位靠近浦口政府的地方官员表示,在我国东南部省份,经济都很发达,但都是靠民营经济撑起来的,"比如浙江温州,造就没有'国有企业'这个概念了,但也没有'民营企业'这个词汇。" 刘捍东并没有回避记者对此的提问,他笑着举例说,成立于2000年的中脉科技集团目前已经成为生物医药产业的领头羊,公司依靠科技创新开发了功能性纺织品、保健食品等4大类100多个产品,目前已经在美国、英国、日本等地设有研究所和销售公司。"2004年他们(中脉集团)销售达到18亿元人民币,向国家纳税2亿多,对浦口的贡献在1.8亿以上。"这一背景是浦口的财政收入是25个亿。 为了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2004年5月28日,浦口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浦委发(2004)23号),该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民营企业在浦口的发展。 刘捍东对新城的信心不仅源自于经济的发展。"我们在不断吸引老城人过来居住。2004年房地产开工面积300万平方米,未来5年内每年的房地产开工面积在200万平方米以上。"他这一不愠不火的发展规划已经初见成效: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万老城人在浦口购房,在计划中,未来还将有10万户约30万老城人落户(购房)浦口。 "要建成新城,除了经济发展之外,还必须有人来住,不然就是一座空城。"刘捍东如是解读新城计划。 百亿造新城 按照新城的建设规划,将由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的资金合力完成南京新城的建设。 "仅交通一项,政府的投入达到200个亿,完成'3纵7横'交通网络的建设。"刘捍东书记表示,新城的交通在2005年内将全部完工。 据悉,这一计划的完成将意味着南京新城跟南京老城的"无缝对接":沿浦口53公里江岸沿线、耗资35亿、总长50公里的江北滨江大道把新城从东到西"串"了起来,与此平行的沿山大道又将连接起浦口十几所高校,这样,新城区内平行的滨江大道、浦珠路以及沿山大道,构筑起"川"字形骨架路网,与跨江而过的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三桥、过江隧道和穿城而过的4条国道、5条铁路,形成一个新城"零距离"承接老城辐射的外部交通网络。 四通八达的交通给了房地产开发商十足的"底气"。浦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马卫东告诉记者,香港明发房地产公司在桥北堡向东2公里滨江地段,投资20亿,正在建设占地1600余亩的明发滨江新城,2004年一期开发50万平方米,在3到5年内将完成全部约160万平方米的开发量,届时可容纳5万人居住。在滨江大道西侧,苏宁等10家房地产组建了"航母级"房地产公司,斥资50亿在300亩土地上打造"威尼斯水城"。除此之外,上海客商还投资80亿元,拆掉4平方公里的旧城建设新城。"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目前的总投资已经超过了150亿。"说这话时,马卫东一脸灿烂的笑。 但最吸引人眼球显然不止这些。"单就产业发展而言,目前发展项目已经有55个,总投资85.1亿人民币,主要建设有中脉科技、南京医大、先声药业等超2亿元的大项目,而生物医药产业是工业经济发展的第一方阵。"浦口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生物医药这一领域,浦口的明确目标是:力争2年内入驻30个生物医药企业、5个研发机构,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产出超过100亿。 "新城有5个重点'百亿'工程,除了上面的提到的生物医药外,还有电子信息、机电制造等,这3大产业在3年左右的时间都能形成产出超过百亿元规模的产业,而软件产业的产出已经超过了100亿元,占到整个南京软件产业的50%以上。" "我们说的'百亿'是指工程项目,而不是总投入。要建造一座新城,100亿的投入只不过是沧海一粟。"马卫东解释说。 老百姓一步进新城 12月27日,2004年底的最后的一个星期一,一直在思考城市化问题的刘捍东渐渐有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在当天晚上举行的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他简单地提了几句。 "有些地方还没有完全想清楚,现在还不好说,只是一个方向。"刘捍东对记者笑笑,始终保持着一贯的低调和决策者谨慎。 随着浦口向南京新城的角色转换,浦口区现有的农村人口也将面临同样的角色转换。而农村城市化一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拘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农村人的技能、知识都是非常贫乏,在一夜城市化之后,往往面临的命运是一夜成为"城市贫民"。 在传统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村的老百姓往往是先入小镇,再过渡到县城,最后才进入城市。"建小城镇完全是一种浪费,今天建成明天马上又拆,这是为什么呢?"刘捍东批评说,包括(南京)附近的某大城市在内,都存在浪费:建设无序。 "我不想再走传统的路子,"按照刘捍东的设计,在进行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他将不走过渡化,采取组团开发模式,即开发统一的功能区,新城所有标准都一样,不存在任何层次之分。而对于新进城的老百姓,将在进城之前进行各种技能培训,给予他们生存能力,进城后立即上岗,溶入城市。 如何赋予新进城的老百姓以生存能力呢?解决的思路之一是进入功能区的企业要为当地居民提供必要的工作岗位,另一个思路是发展旅游观光农产业。在乌江镇进行的农庄经济试点就是对这一思路的实验:采取"公司+农户"或"农庄+农户"或"农庄+院校"或"农庄+园林"的方式,对农业进行集团化开发、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今天还是农村,明天就成为一个城市的功能区,加上其他的元素进入,新进城的老百姓一下子成为城市的主人,而不是成为城市的边缘人。"这是刘捍东的理念。 土地问题是瓶颈 面对河西CBD成为政府之痛的事实,人们开始关心:江北新城会不会步河西CBD的后尘?新城在发展中有没有阻力? "我们不做'上海浦东'。新城是一个集产业开发、商贸流通、居住旅游、生态建设于一体的'城市',并不是单一的功能区。"刘捍东坦言。 而对于新城建设中的阻力,他对记者也不讳言,"开发新城的制约因素是众所周知的,那就是土地问题。如果上面给我足够的土地,而且有足够的建设用地,那么用不了两年,新城就会出笼。"正因为如此,刘捍东只把他的新城计划定在20X年,而"X"的具体数值则取决于土地问题的解决程度和进度。 "我现在只能说在2020年以内,也就是从现在起还有15年的时间。"刘捍东如是表示。但是他没有向记者透露在新城建设中,每年具体需要土地的数字和缺口。 但如果按照15年的开发计划粗略计算,902平方公里的浦口,再刨去森林草地约60%的覆盖率,那么每年的平均进度应该是24平方公里左右,合36000亩。据记者的了解,浦口目前的开发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数字。 土地问题为什么是制约新城建设的瓶颈呢?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李东序认为,当前城市建设存在三大问题,位列之首的就是城建资金严重短缺。 他解释说,"城建资金的增长主要靠土地出让转让金和国内贷款。按照国家目前的政策,将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有限,土地出让转让金将越来越少。同时,城建维护税增加很困难。银行抽紧银根,贷款也很困难。因此城建资金将面临巨大的缺口。" 南京大学的一位资深地产教授分析说,国家控制土地的原因除了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之外,现在出现不少新城成空城的现象,这也是国家担心的原因之一。 而银行抽紧银根,除了受上述因素影响之外,还在于需求缺口实在太大。"按照近几年的统计分析,每年全国投入城市建设的资金在4000亿到5000亿人民币。" "制约城市建设在于土地只是表面现象,真正对城市建设形成瓶颈的是建设资金,土地制约构成制约的原因,在于利用土地可以进行银行贷款,出让土地可以获得土地转让金。"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南京大学教授分析说,可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第一要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第二要争取发行市政债券,把隐性负债转化为显性负债。 但是,就浦口新城的情况而言,离"发行市政债券"似乎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何突破新城建设的瓶颈,可能是今后最大的一个难题。 不过,据靠近浦口政府的知情人士透露,在去年11月由浦口建设局牵头作了一调研报告,该报告明确提出"以政府投入为主,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多元化投入"的城市建设理念破解瓶颈。具体方案是组建区城市建设平台,采取兼并、承包、购售、BOT等方式进行投资融资;实施以城聚财,足额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积聚资金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另外,根据"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健全市政设施市场化相关政策。 该人士表示,在这一政策的主导下,凡是国家未明确限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可向市场融资建设,市政设施均可面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发包经营管理,而这些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以及其他设施经营权、管理权等出让收入和土地经营权出让收入,包括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将成为新城开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记者 汪 挺)
去宁波的二手房网站看看,我给别人查过一次,高层好点的要5000左右一个平方,一般在4000左右
我认为会降价的,现在威海的房价一路攀升已经四五年了,已经到了该降的时候,另外,新一轮的利率上调已经开始,这样会使一部分炒房户无利可图,从而退出市场,所以,房价应该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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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从地铁延长线开通以后,共和新路彭浦新村一带的房屋就飞涨、 现在均价都在一万以上的,部分房屋已经炒到一万五 我估计还会涨 楼主你可以到上海热线上去搜一下 但是市场价一向是比网上均价高的
1000-3000如果买单位二手房会便宜些,还会有福利哦,比如暧气冬天会不要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