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我们住的是亲戚的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已有4年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只有一些票据,请问在河南安阳能以自己的名义使用住房公积金吗?该怎么办?

全部答案

  •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全部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收起

    杨***

    2006-05-17 17:00:09

买房准备

点击加载更多

签约认购

点击加载更多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