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您好,可以起诉。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
买家已经交了定金,如果买家能提高首付购买,那么你违约要双倍赔偿。除非买家毁约。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支付一定费用的违约金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债务或者履行非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您好,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根据您的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返还双倍定金,若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可以来电详述合同内容
房子还未过户,你和第三人签署的居间协议效力待定
当时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卖方违约不卖的话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1、根据《合同法》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所以,作为守约方,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这是你的权利。3、根据《合同法》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4、所以,你可以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需要注意,违约金如果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对方是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的损失,而且如果你的损失没有达到定金1万的程度,那么要求违约金可能会反而造成你的实际所得更少,反而不如直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划算,这个需要注意。5、所以,本案来看,由于对方违约的时间较短,建议你选择双倍返还定金。6、而且,即使胜诉了,卖方不执行判决,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对方的房屋,这个时间会比较长,而且需要垫付费用,耗费精力很大。中肯建议,还望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你好,可要求对方出具两证一书。你现在对房子是什么想法?可委托律师草拟合同,规避风险。如需,可来电咨询,我们会尽力保护您的权益。
您好,根据合同约定,您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到您名下,防止您缴纳大量费用却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若构成违约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那不行~`一定要对方的妻子到场一齐签才可以`~要不容易发生纠纷 前几天新闻才有一个这样的案例 所以对方不带老婆一起去那不可行
如果需要垫资还银行的剩余贷款,是需要做委托公证的。下款当时你就可以拿钱了。只要知道他中介公司,有真实材料证明并签好合同就行。
违约金计算依据是按照你们真实意思表达的合同约定来计算。如果卖家想追讨违约金,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
如果卖家解押时间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之内,则卖家不属于违约。你如果想解除合同不买了,需要提供更多信息给律师,律师才能帮你想办法
可以追究开放商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损失大于定金的话,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可以重新选择购房。
如果母亲拒绝认可你和父亲签字的效力,这种情况下属于你和你父亲属于无权处分,则合同是无效的。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双应当按照自己的过程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的房子之前有贷款,还清了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贷款,没有还清的话就不可以。因为你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你的房产证会在房管局(应该是这个机构吧)盖一个抵押贷款的章子,只有当你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还给你开结清证明,然后你凭这个证明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盖一个撤销抵押的章子,你的房子才能进行第二次贷款。
只要借贷者资质好,在正规的银行不管是哪家都好批款,因为银行对借贷者申请的条件大致相同例如小额无抵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要看您所在城市是否有限制贷款政策。如果您是本地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都可以通过首付三成来按揭贷款买房的。如果是外地户口,一般则需要在本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者是纳税才可以的。没有正式工作,如果你在办理按揭的时候能提供某单位或企业给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就可以了,看看有没有哪个朋友开公司,让他公章帮你盖一下收入证明,收入证明的收入金额一般是按照你的每月还按揭多少钱*2 1000,比如还3000/月,那收入就开7000.完全手写!有什么问题可以再问我,我弄房地产的。
您好!房屋抵押贷款有两种方式:1)直接到银行办理。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a. 房屋需要符合银行要求:一般情况下,银行受理20年以内的,产权清晰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b.信用情况符合:这个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帮您查您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太差,银行是不受理的。c.房主的还款能力:您具有抵押物还不行,还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即要有稳定的收入。比如,您做一个10年期的贷款,月还款大概在12000左右。您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月供并保证自己的生活。2)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当然了,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基本流程是这样:签订贷款合同--评估房屋--贷款审批--建委做抵押登记--放款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按揭贷款。 分为新房按揭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直接用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幅度的下浮。 目前银行对抵押贷款把握的比较严格,而按揭贷款为各家银行争抢的重点贷款品种,所以按揭贷款更容易通过审批。 抵押贷款利息比较高,而且会浮。 我建议你到易贷中国网上贷款服务机构申请全国免费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很方便的。你申请了以后银行会主动与你联系的,什么情况就都清楚了。
包括贷款流程、注意事项及权利1、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存在楼盘按揭贷款协议,通常情况都是银行为符合条件楼盘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在土地证、房产证及按揭贷款的抵押权证办理出来之前开发商为购房人在银行的按揭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流程如下: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房者向协议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购房者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并签订有关法律文书→银行审批购房者贷款申请→购房者办理还贷手续,按月还款。2、按揭贷款的注意事项a、贷款银行的选择,选择按揭合同条款相对宽松的银行做贷款;b、还款方式的选择问题;c、银行按揭贷款放款期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相一致;d、对提前还款应加以约定;e、不能按时申请到贷款的处理方法;f、与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仍然需要按时还款。3、按揭各法律关系中购房者的权利(1)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2)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3)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4)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5)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7)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如果你的房子之前有贷款,还清了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贷款,没有还清的话就不可以。因为你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你的房产证会在房管局(应该是这个机构吧)盖一个抵押贷款的章子,只有当你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还给你开结清证明,然后你凭这个证明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盖一个撤销抵押的章子,你的房子才能进行第二次贷款。
您好!房屋抵押贷款有两种方式:1)直接到银行办理。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a. 房屋需要符合银行要求:一般情况下,银行受理20年以内的,产权清晰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b.信用情况符合:这个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帮您查您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太差,银行是不受理的。c.房主的还款能力:您具有抵押物还不行,还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即要有稳定的收入。比如,您做一个10年期的贷款,月还款大概在12000左右。您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月供并保证自己的生活。2)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当然了,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基本流程是这样:签订贷款合同--评估房屋--贷款审批--建委做抵押登记--放款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1抵押中的房产,在贷款还清前是不能处分的,直白说就是不能过户2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你找担保公司给你们担保垫款,把房产提前还贷解抵押,然后办理过户过户到你身上,然后再把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用抵押的钱把担保公司的钱还上就可以了3费用通常是两笔,一笔是父亲过户给你的税费,因为处分房产就是非继承的过户要上税,而且一般不低,所以你可以考虑下另外一笔是担保公司的手续费,也就是替你们垫款的费用,这个根据垫款的多少和各公司的标准不是很统一,所以你也可以咨询下
关于按揭贷款的几个问题--包括贷款流程、注意事项及权利1、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存在楼盘按揭贷款协议,通常情况都是银行为符合条件楼盘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在土地证、房产证及按揭贷款的抵押权证办理出来之前开发商为购房人在银行的按揭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流程如下: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房者向协议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购房者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并签订有关法律文书→银行审批购房者贷款申请→购房者办理还贷手续,按月还款。2、按揭贷款的注意事项a、贷款银行的选择,选择按揭合同条款相对宽松的银行做贷款;b、还款方式的选择问题;c、银行按揭贷款放款期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相一致;d、对提前还款应加以约定;e、不能按时申请到贷款的处理方法;f、与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仍然需要按时还款。3、按揭各法律关系中购房者的权利(1)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2)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3)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4)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5)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7)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按揭贷款每家银行的政策都不同的,你可以选择,但是选择是有限的,一般开放商都是跟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的,但是现在有这样的一种机构(如森茂担保),跟银行直接合作的,你可以去了解一下这种。
你好,可以的。 各个银行提前还贷的规定都不同。具体的必须咨询银行。工商银行:贷款期限满1年后可申请,需要提前1个月预约,最低还款额不低于1万,每年有2次机会 。 农业银行;贷款期限限满2年后可申请,每年2次机会。中国银行:房屋贷款期限满6个月后申请提前还贷,每月上半月直接到支行办理,每年不超过3次提前还贷机会。建设银行:满6个月后可申请,最低还款额部低于5000,每年不超过2次机会。招商银行,每周安排2天时间办理,最低还款额部低于1万,每年提前还款次数不限。
房产抵押贷款利率计算器2015年 我来答 热心网友 2017-03-18 新房屋抵押基准利率四.三5%做浮一0%-50%主要根据借款资质浮比例 房产抵押贷款房产要求: 房屋产权要明晰符合家规定市交易条件进入房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抵押; 房龄(房屋竣工起计算)与贷款限相加能超四0;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房产部门、土管理部门核发房产证土证 房产抵押贷款借款要求: 职业稳定收入源具按期偿贷款本息能力; 没违行良信用记录; 能够提供银行认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合效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代偿能力第三保证; 立工商银行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其指定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银行规定其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房产证、土证必须要给银行抵押); 权利及配偶身份证; 权利及配偶户口本; 权利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具未婚证明); 收入证明(证明房屋抵押银行贷款贷款功情况及高额度比较影响); 房产证权利未童,请提供证; 房产内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期银行帐单; 提高房抵押贷款通率,请尽量提供家庭其财产证明,(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银行营业机构立期存款帐户; 借款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材料; 由银行业务经办员或指定律师借款进行家访调查借款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性完整性; 银行审批通通知借款审批结并与借款签订借款合同; 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信实业银行贷款直接划拨合同约定帐户; 借款按借款合同规定本付
和正常买卖交易过户一样样的。只是不需要付房款罢啦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 <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 <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 <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二手房产权过户,一直都要求卖方及其配偶亲笔签名。如果你现在国会,必须按照这个要办理,否则无法过户。 <br/>由于你有合同在手,而且已经居住3年,即使对方设计障碍,也不会给你造成很多损失的。 <br/>双方交易合同受法律保护,你只是过户受限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br/>若协商不能解决,起诉定能够胜诉的。
应当依据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时的具体情况以及协议的具体规定来分析,如有对方明知你不知情、你丈夫处分房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或是你曾经向对方提出过异议等情形,则可以认定协议无效。<br/>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可能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现房屋权属没有转移,房屋所有权依然属于你们。建议聘请律师代理,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你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在你买房合同上你就应该提出卖家何时迁出户口,否则会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你不付完全款<br/>对于你的问题<br/>一:你不能够把户口迁进取,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户口,除非你把户口落在他家的户口上,这还要人家同意,相信你也不会同意<br/>二:你会有很严重的麻烦,一般补偿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按户口补偿,一种是按面积补偿!如果到时候他强烈的要求和你耍赖,你会很烦!
如果想要 问的那么仔细还是得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说,才能得到答案,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定是一样的。但是这个新产证还是要办曾与才能转成你的名字,继承,只有等到你父母去世以后,才能转你的名。所以,要办就是曾与。<br/> <br/>补充回答:那就办继承,曾与没有原主人签字是没办法曾与的,所以继承,只要有你们是父子的证明,就行了。
如果你也在产证是建议你去掉你的名字,这样你儿子卖掉这套房子就算是首套了。
国家一般无缘无故不会去拆你的房子的,只要你有使用权就放心的使用啊。可能只有等到房子很旧了会拆迁,因为没有产权可能安置费稍微低一点。
可以走买卖手续,赠与以后是可能有赠与税的。不论房产证满不满五年,直系亲属之间过户费用是很低的,没有最低过户价。举个例子:你们自己签合同100元买卖此房都可以。也就是说全部费用顶多几百块!
房产证过户了吗,还有签了购房合同没?<br/><br/>如果没有,建议你和亲戚协商,赔点钱当他的损失,如果现在的房价比买卖之时高很多的话估计他也不会同意,看你出钱多少了<br/><br/>签了合同,过了户的话基本上不可能要回来了
如果你的房子是属于房改房(即单位分给职工的,职工已购买产权的),签订买卖合同时爱人到场签属同意出售证明就可以了,过户时不需要您爱人到场签字。如果您的房子是商品房,那么您是可以直接处置的,不需要爱人到场签字。
房子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说的不全面,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对号吧: <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过户费一般是看这个房子的年限,如果这个房子已经交易后5年 你才买的,那么就没有营业税,只需要交纳3%的契税就可以了。如果是新房子那么就需要总房款的10%,也就说你这个房子要交纳4万左右的税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摘登<br/> 第一章总则<br/>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br/>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br/>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br/>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br/>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br/>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br/>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br/> 第二章交存<br/>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br/>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br/>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br/>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br/>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br/>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br/>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br/>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br/>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br/>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br/>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br/>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br/>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br/>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br/>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br/>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br/>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br/>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br/> 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br/>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br/> 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br/>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br/>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如果是现在过户的话,就不用写协议,让她直接去房管局给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是以后过户,就写一个赠与协议或者买卖协议,网上这种合同挺多的。如果老太太去不了房管局就做一个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没有房本,还要分情况,还要问开发商大产权证办下来没有,如果办下来就不好办,如果没有办下来,让她和你去开发商那办理更名手续。
一般的情况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br/>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br/>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