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性质是怎样的?
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性质是怎样的?
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的性质一样,只是商品商标向消费者提供的是商品,而服务商标向消费者提供的是服务。这里所指的服务是指第三产业为消费者所提供的具有劳务因素的服务。《商标法》(2001年10月27第二次修订版)和《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年8月3日版)中有关商品商标的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服务商标「见国家商标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商标(1999)12号]」。 同商品商标一样,服务商标一旦被服务企业所注册,该企业也就拥有了对该商服务标的独占专有使用权,并受法律的保护。 与商品商标相比,服务商标是较晚出现的新事物,我国于1993年2月22日在第一次修改后的《商标法》(1993年2月22日第二次修订版)中增加了服务商标的规定。加强对服务商标保护的意义在于创造服务行业公平竞争机制,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对于服务标记,不是所有国家都给予注册保护。
答:案情: 香港许留山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许留山)在第30类、第32类商品、第42类服务上注册了“山留許”商标,并授权香港永升创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升创...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