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应否担责?
买房被骗,中介公司应否担责?
根据合同法第420条规定,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居间合同。因此,房屋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房屋买卖中介公司在接受委托买房后,除找寻合适的房子外,还应积极在买卖双方之间斡旋,介绍、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双方签订了合法的房屋买卖合同后,中介公司的居间义务方履行完毕,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
答:根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赔偿,这显然是一种误解。我国《民法...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