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军人离婚案件不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
哪类军人离婚案件不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
以下两类军人离婚案件不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 (1) 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案件不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 该种情况是不能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只能按一般离婚案件处理即按婚姻法第32条规定办理。 (2)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不适用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
答:1、婚姻法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最高人民法院...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