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兼职被开除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因兼职被开除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九条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兼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在业余时间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六十九条可知,兼职主要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对全日制劳动者是严格限制的。一般而言,全日制劳动者兼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
如公务员法禁止国家公务员进行兼职;公司法禁止担任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经理人员兼任同类企业职务。二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兼职。三是兼职没有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利益,没有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影响。四是单位知悉后没有责令其停止兼职。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