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交通事故、工伤的诉讼请求问题
1、交通事故、工作赔偿标准中: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个“所在地”是指省一级还是市一级?2、工伤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的同时,受害者家属可以请求厂方给予精神抚慰金吗?3、如厂方不给,上诉法院有可能得到支持吗?4、受害者直系亲属有6人,都想请求厂方给予精神抚慰金,一般提出多少合适呢?5、有什么标准吗?谢谢大师?
1、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中: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个“所在地”是指省一级还是市一级? 是省一级,全省统一。这个是肯定的,不信楼主咨询当地法院。 2、工伤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的同时,受害者家属可以请求厂方给予精神抚慰金吗? 不可以。
因为工伤保险中没有精神抚慰金。 3、如厂方不给,上诉法院有可能得到支持吗? 法院不可能支持,不过,楼主可以起诉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他们有可能给付精神抚慰金。 4、受害者直系亲属有6人,都想请求厂方给予精神抚慰金,一般提出多少合适呢? 多少都不可以,前面说过了:工伤保险中没有精神抚慰金。
5、有什么标准吗?谢谢大师? 在人损赔偿中,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数额一般在五万元以下,当然一个案子给付的精神抚慰金是指包含六位亲属在内的总额。 友情提示:这种案件,工伤赔偿和人损赔偿,赔偿权利人可以兼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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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工作赔偿标准中: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个“所在地”指的是所在城市。 2、工伤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享受的工伤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规定。
其中并没有精神抚慰金一项,也就无法要求厂方给予。 3、既然《工伤保险条例》中并不存在给予死者直系亲属精神抚慰金的规定,该要求于法无据,自然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按照这个规定,死者的近亲属有权要求肇事者给予必要的精神抚慰金,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支持的概率甚微。 。
1、交通事故、工作赔偿标准中: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个“所在地”是指省一级还是市一级? :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的按人身损害赔偿,“所在地”是指省一级。 工伤赔偿是按社会保险的“统筹区”计算,这个统筹区在较大的市是市一级,一般也是省一级,但以缴费工资为标准。 2、工伤死亡,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的同时,受害者家属可以请求厂方给予精神抚慰金吗? :工伤赔偿没有精神抚慰金。 3、如厂方不给,上诉法院有可能得到支持吗? :法律规定有的,如厂方不给,应该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没有的,到哪都没办法支持。 4、受害者直系亲属有6人,都想请求厂方给予精神抚慰金,一般提出多少合适呢? :没有。最好别提,提过而不能支持的,自负仲裁(诉讼)费用,不值得。 5、有什么标准吗?谢谢大师? 没有。不用谢。谢也谢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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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