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关于劳动时间问题

首页

关于劳动时间问题

我是齐齐哈尔铁路机务段博克图运用车间行修组工人.向您请教:我们是负责机车临时维修的,两班倒,工作24小时,休息24小时,现在由于大家休息不好有的已严重失眠,影响到职工的身体健康,请问:我们的工作时间是否超劳,单位这样做是否违法? 谢谢!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04-13 15:06:25
      一、有两种情况,如果你单位不是实行特殊工作时间制的(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那依据有关劳动法,你单位是违法的。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优于劳动法) 另,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即使延长工作时间,每天也不能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36小时。 二、如果你单位是实行特殊工作时间制,那么应该有劳动部门的批文,但无法找到有关文件资料,你看下你单位是否有这类文件的批示。 三、其实,你单位的作息制度严重侵犯了你们的休息权利,严重影响了职工健康,违反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精神。
      所以,这样不合理的时间制度,我想,即使是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也是合法不合理,因此建议可以不合理工作时间影响健康的理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中***

    2008-04-13 15:06:25

其他答案

    2008-04-13 14:51:47
  • 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者劳动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计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对实际计件工作的劳动者,有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地确立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其他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因自身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的其他工作时间。目前主要有在特殊情况下,对劳动者缩短工作时间,或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或采取每日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时形式等。
    目前,就看你们的“平均每周工作时间是否超过40小时”来判断。
    若超了,就要支付加班费,不然就是违法。

    1***

    2008-04-13 14:51:4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