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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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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承担一位朋友入工厂上班,现已离厂6个月,工厂算出多给工资1000元,工厂找不到当事人现要我赔偿,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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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7-10 13:24:21
    你给朋友做担保的这种情况,在台湾法上叫做人事担保,我国现行法虽然没有规定,但基于合同自由原则,也是予以认可的。
    你是否应该赔偿,需要查你与该工厂缔结的人事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看看是否包括这种多开公司的情况。
    在实践中,我遇到的担保合同,一般是包括对雇主的侵权、对第三人侵权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单位损失等,多开工资的情况,很多人事担保合同中都没有约定。

    y***

    2008-07-10 13:24:21

其他答案

    2008-07-20 19:49:12
  •  我和朋友担保了2W元钱,说10天就还了,写了借条,按了手印,和身份证复印,时间到的时候他交个1700的利息,但是他现在人跑那里不知道,电话打去不接。那里的时间是到了,电话天天吹来, 我知道他家住在那里, 那位朋友可以帮我回答下  谢谢 各位叔叔阿姨!!

    h***

    2008-07-20 19:49:12

  • 2008-07-10 19:31:27
  • 人事担保问题在劳动法中没有规定,但也不禁止。对于涉及管钱管物的工作岗位的多有此担保,几乎所有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有这样的担保。
    既然你当初认可担保了,现在就得承担这个保证责任了,是推卸不掉的。不信你就试试,你会被告上法庭的,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这就更亏了。
    但你在承担了此担保责任后,有权力向你这不地道的“朋友”追偿。现在对于你来说最有效的办法是向工厂提供你这“朋友”的下落,让他们找他本人要,在找得到他,并且他不是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你就没有责任了。

    北***

    2008-07-10 19:31:27

  • 2008-07-10 18:11:20
  •  担保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分 
    回答:1   浏览:26   提问时间:2008-07-10 13:12
    我承担一位朋友入工厂上班,现已离厂6个月,工厂算出多给工资1000元,工厂找不到当事人现要我赔偿,请问合法吗?
    ……实际上,劳动法规根本就没有劳动者从业需要“担保”的规定。你只不过是---介绍人而已。 因为,从法律上讲,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债权债务,不能“担保”什麽,责任应当由当事人自己依法承担。
        多付工资,是工厂的失误,你的朋友是民法讲得---不当得利,你不是当事人,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完全可以拒绝工厂的非法、无理要求!
         
        这样回答完全合法!---你就说,空悟网友在新浪爱问栏目就是这样说的! 嘿嘿…………
    

    a***

    2008-07-10 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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