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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老板不批,而又不结工资怎么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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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老板不批,而又不结工资怎么办?急!!!!!!!

当自己遇上不想当前的厂工作辞工老板又不批怎么办/这是就一个列子,我现在在这个厂是私人开的厂,员工包括办公室的人和主管就20来个人,现在的我好想辞工,想换个环境工作,原因是这个厂太小了,学的东东又极度的少,整个办公室才只有一两个人,我都还是要向别人学办公室的知识的,可我所在的这个厂办公室人的办公认识比我自己的还要少,这叫我怎么去向他们学呢.这让我好苦脑.我好想去一个有竟争力的地方闯闯,至少人多的地方可以学得好多知识,可是我现在辞工老板不批,他说等他招到人再放我走,晕/招到人再放我走,如果他一直招不到人那我不是得一直帮他做一下去的,烦啊,我的心不在这里了,留我的人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现在一点心思也不想在这个厂上班了,一上班我就烦,由其是我说叫谁来做,老板姐姐还说这么少工资她/他会不会来啊?真的气人哦/想想那我就得要这么少工资的吗?那我就没有更高的要求了吗/真的好气人/可以钱在人的包包里他不给工资耐他们不怎么样/我想老板不批我走我的原因有可能是这样的/之前我男朋友辞工走的时候和老板吵了架才结到工资的,当时我男朋友走的时候我也要要求一起走,可是老板不结我工资,所以我就留了下来.现在男友不在了,我也想换个环境工作/现在一点记思都不想在这里做了/一上班我就烦.头疼/头就晕/男友说叫我不要一个月的工资走人了,我想为什么要这样呢/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一个月换来一分钱也没有太不值得了.我甚至想过要是我再向老板辞他不批我就要告他,我要去叫劳动局人员来处理这件事.本来不想的,因为我不想把关系搞得这么僵,但如果他真的不肯给我的我想我只能用这一招了,来保护我的劳动权/请问大家我这样做行得通吗?还有什么方法比这更好的呢?请各位给本人提供更好的建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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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8-22 19:20:17
      1、你没有和老板约定“帮他做多久的时间”,那么有劳动合同吗?是否也没有约定试用期?好像老板也一直没有给你买社保吧?
    2、如果没有试用期、或是已经过了试用期,你完全可以在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老板你要辞工后就走人的。如果是在试用期:你可以只提前3天通知他就可以了,至于他招得到招不到人来接替你的岗位,那是他的事了。
      而且,你辞工与你男友没有任何关系。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他因你辞工就扣你一个月工资:你和他协商要,他不给你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有权责令老板支付你的工资、并加付你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 你也可以提起以劳动仲裁。
       4、另外, (1)你还有权要求老板给你补上你实际工作年限的社保。 (2)如果老板没有和你签合同,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2008年1月1日后),还应该每月给你2倍的工资。  以上两项如果他不办,你也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5、但是,在做这一切之前,你必须拿到你曾在他那儿工作过的证据:你在办公室工作,可以注意收集一下你的工资单、岗位证、工作卡之类的。没有证据,如果仲裁的话很难获得支持。

    1***

    2008-08-22 19:20:17

其他答案

    2008-08-22 18:54:13
  • 首先,你要保留好在此工厂工作的证据,如工卡、工资单等;
    其次,我想你这个小厂一定没给你缴社保吧,如果没缴社保,依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随时辞职(你们珠三角打工人士受台资企业影响,俗称辞工),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要赔偿你双倍工资!
    所以,不用怕,先跟老板好好商量,不行就去劳动局告!

    e***

    2008-08-22 18:54:13

  • 2008-08-22 17:55:40
  • 一定要有个证明,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过班.最好是写一个入职证明什么的,然后盖上公司的公章,然后写辞工书,到了离职日期就走.不给钱就拿这两样东西去劳动局.他们会还你公道

    爱***

    2008-08-22 17:55:40

  • 2008-08-22 17:55:24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规定就这么两句话,其中没有要经什么人同意或批准的内容,只要你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了,到时就可以走人!哈。
       如果单位以不办理证明和手续,或扣押物品相胁,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和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这就得通过投诉或劳动仲裁解决了。

    北***

    2008-08-22 17:55:24

  • 2008-08-22 17:53:24
  • 提前一个月辞工,如果不批就向劳动部门告他!

    尘***

    2008-08-22 17:53:24

  • 2008-08-22 17:44:15
  • 保存辞职证据,不需要单位批准。

    活***

    2008-08-22 17: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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