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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赐教,涂鸦,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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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赐教,涂鸦,染指

拜读,赐教,涂鸦,染指的意思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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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8-28 16:33:20
      拜读
    敬词,指阅读作品或书信
    参考资料:高级汉语词典
    赐教
    敬辞、给予指教
    【涂鸦】
    “涂鸦”一词,原是唐朝卢仝说其儿子乱写乱画顽皮之行,典故出自《玉川子集.云添丁》: 
    卢仝有个儿子叫添丁,喜欢乱涂乱写,常把卢仝的书册弄得又脏又乱。
      卢仝因此写了一首诗:“忽来案上翻墨汁,涂抹诗书如老鸦。”把儿子的顽皮和自己的无奈描写得唯妙唯肖。 后来,人们便从卢仝的诗句里得出“涂鸦”一词,流传至今。 国内涂鸦网站最喜欢的是涂鸦家园 【涂鸦艺术】 Graffiti:我们俗称的涂鸦,也有希腊文的 “Graphein”。
       最为认同的说法是graffiti起源于1966年美国的费城和宾夕法尼亚州(Pennsylvania)。开始时, graffiti没有piece的概念, 只是简单的写tag等, 而这些graffiti writers(涂鸦者)的tag除了是自己的绰号还有自家门牌号之类,直到后期1971- 1974, 越来越多的writers开始在字型, 效果等上钻研。
       80年代, writers在车上, 火车等不同表面上做graffiti, 墙不再是唯一介质了。一直发展到现在, writers有更多方法和途径。让人们认识他(她), Video Graf, cyber space等等…… 涂鸦艺术和嘻哈音乐一样都起源于纽约的布朗克斯区,布朗克斯(Bronx)是唯一一个和美国本土连在一起的街区,也是纽约最穷的街区。
      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这里就被黑人和来自中北美洲的拉丁裔居民所占领。他们住在政府修建的设备简陋的贫民公寓里,外面是破败的街道和荒芜的杂草。 多年的贫穷生活使得黑人青少年极度崇拜金钱,当职业运动员是他们迅速致富的一条捷径。那段时间布朗克斯区内不多的几块篮球场上经常可以看见一群群光着膀子的黑人小伙子在打篮球,许多人脖子上都带着指头粗的金项链。
      对金钱的崇拜使得当众炫耀财富成为布朗克斯区的一种时尚。当然也就有很多青少年做起了做起贩毒、老鸨等违法的行当。 做这些违法的事情很有可能被警察抓住,或被街头小混混盯上。因此这些人纷纷组织起帮会来保护自己。一时间布朗克斯涌现出无数黑社会组织,什么“原始骷髅”、“野蛮浪人”、“标枪队”、“皇家巫师”、“七皇冠”等等,不一而足。
      当时很多年轻人为了寻找一种归属感而加入到各种帮派中。在他们天真的想象中,帮派就像是李小龙电影里描写的那样,一伙人团结起来和对手打架,并在打架的过程中建立永恒的友谊。 那段时间整个布朗克斯到处可见涂写得歪歪扭扭的帮派符号,混杂着“厕所文学”似的猥亵图案。
      美国报纸形容布朗克斯“就像一个原始人聚居地”。难怪有人会把涂鸦和原始人联系在一起,因为人类最早的文字和绘画就是刻在墙上的,那些壁画是史前人类留下的唯一的文明记录。可随着纸张的出现,壁画反倒成了不开化的标志。尤其是当城市出现后,现代人似乎已经习惯了建筑物光洁的表面,任何图案都成了一种破坏,一种反文明的精神污染。
       如果布朗克斯的壁画永远停留在帮派标签的时代,那后人恐怕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可是,几个有绘画天赋的人出于对简陋的帮派标签的不满,开始自己设计新标签,从此,这些帮派符号变得好看起来。再后来,一批富有造反精神的非帮派画家终于意识到,墙是世界上最便宜、最实用的画布,他们开始行动了。
      从此,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涂鸦”(Graffiti)诞生了。 真正意义上的涂鸦艺术家大多数都和帮派无关,他们都是来自底层的穷人,喷漆罐和颜料都是从商店里偷来的。他们都是一些有想法的人,从此纽约的墙上出现了警世格言。他们都是一些有才华的人,许多绘画方面的新鲜笔法(尤其是美术字体)由此出现。
      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一群极富表达欲望的人,他们没有报酬,心甘情愿地常年出没在纽约的黑夜里,为的只是让行人看一眼自己的作品。为了和帮派的“贴标签者”,以及头脑简单的涂鸦者划清界限,他们把自己叫做“作家”(Writer),而不是“画家”(Painter)。
       为了不让警察抓住,也为了给自己的作品增添一种神秘的色彩,这些“作家”都给自己设计了一个签名。他们的签名大都是一个简单的单词,加一个数字后缀。第一个被报纸提及的“作家”名叫“Taki 183”,那篇文章出现在1971年的《纽约时报》上。主角真名叫做德米特利斯(Demitrius),Taki是德米特利斯的希腊文简称,183是他居住的街道的名字。
      那篇报道是第一篇比较严肃的讨论涂鸦文化的文章。 很快,涂鸦者们就不满足于静止不动的墙了,他们打起了地铁车厢的主意。纽约有着世界上最发达的地铁系统,铁轨像街道一样遍及整个纽约市。那时,上早班的纽约居民经常会惊讶地发现,昨晚还好好的地铁车厢突然变成了一个流动的涂鸦展览会,上面画满了五颜六色的图案。
      那些字母都好像是一个个气泡,充满了动感。最绝的是,换了一趟车,居然还是一样的图案!于是,他们记住了一个签名:Phase 2。 这个Phase 2是70年代初期最有名的涂鸦画家,他原名叫隆尼伍德(Lonny Wood),毕业于布朗克斯区克林顿中学。
      这个中学曾是早期涂鸦画家开会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就是纽约交通局的停车场,报废的地铁车厢就囤积在那里。因此那个停车场成了他们练手的地方。伍德是个黑人,极富才华。他创造的“气泡字母”是布朗克斯涂鸦风格的最佳代表,被誉为是涂鸦界的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著名的爵士小号手)。
       继Phase 2之后,纽约的涂鸦又经历了多次风格转变,出现了三维字母,列车动画(一系列人物动画,地铁列车开起来之后人物就活动起来)等一系列新创意。一批有才华的涂鸦画家成了明星,比如SUPER KOOL 223、El Marko174、Staff 161、Cliff 159、Flint 707等等。
      当时的纽约市长林赛对此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因为混乱的纽约市有许多远比涂鸦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处理。市政府的放任自流是涂鸦,乃至整个嘻哈文化得以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纽约的所谓“上流”艺术家多次试图把涂鸦据为己有。几个画商曾经于1973年在曼哈顿的SoHo区举办过一次大型涂鸦画展,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他们让涂鸦画家把作品画在画布上,放在展厅内标价出售。结果可想而知,展览遭到了评论家们的蔑视。那几个画商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只有那些画在公寓的墙上或者地铁车厢外的作品才是真正的涂鸦。 后来,一个名叫福莱迪(Freddie)的人把一批涂鸦画家组织起来,到位于纽约下城的朋克摇滚俱乐部里进行推销,获得了一定的成功。
      他手下的一个名叫萨莫(Samo)的涂鸦画家以其出色的技巧和个人魅力赢得了很大的知名度。这个出身布鲁克林区的画家真名叫做让-米歇尔巴斯奎(Jean-Michel Basquiat),此人无论是在涂鸦领域,还是在画布上作画,以及后来的立体雕塑,都取得了傲人的成绩。
      更重要的是,他本人一直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生活,是一个活着的涂鸦作品。一部以他为背景的记录片《纽约垮掉派电影》(New York Beat Movie)真实地记录了他一天的生活,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可惜的是1988年巴斯奎死于吸毒过量。后人经常把他同摇滚界的元老,吉米亨德理克斯相比。
       经过这一次短暂的复兴之后,涂鸦便在美国销声匿迹了。政府日趋严格的管理让涂鸦者们心惊胆战,广告商们对涂鸦技巧的模仿则让涂鸦者们彻底失去了动力。但是,在世界其它一些管理松懈的城市,涂鸦至今方兴未艾。1989年的那次实况转播让许多人第一次欣赏了柏林墙上的涂鸦杰作。
      无论是欧洲的马德里还是南美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直到今天仍能在大街上和地铁站里见到涂鸦家们的作品。 染指 人们用“染指”指分取不应该得到的利益,也指插手某件事情。典出《左传·宣公四年》。 公子归生字子家,公子宋字子公,二人皆郑国贵戚之卿有一天,公子宋和子家去见郑灵公。
      将进宫门公子宋忽然停住脚步,抬起右手,笑眯眯地对子家说:“你看!” 子家莫名其妙地看着公子宋的手,只见他的食指一动一动的,不禁摇了摇头,也伸出自己的右手,却了动食指,说:“这谁不会!”公子宋哈哈大笑,说:“你以为是我让食指抖动的吗? ” 不!这是它自己在动。
      不信你再仔细看看!”子家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再动了动自己的食指。果然,公子宋的食指的抖动与自己食指抖动的状态不一样。公子宋得意地晃着脑袋说:“看样子,今天有好吃的在等我们哪!以往每当我这食指动起来以后,总能尝到新奇的美味! 子家将信将疑。两人进宫,发现厨子正在把一只已经煮熟了的甲鱼切成块儿。
      这只甲鱼特别大,是一个楚国人进献给郑灵公的。郑灵公见这只甲鱼很大,可以分给好多人吃,决定把它分赐给大夫们尝尝、子家忍不住朝公子宋翘了翘大拇指。公子宋笑着晃起了脑袋。郑灵公见这两人这么没规矩,不禁皱了皱眉头,问:“你们在笑什么?”子家就把刚才宫门外的情况讲了一遍,郑灵公听了,含含糊糊地说了句:“喔,真有这么灵验?”便不再说什么。
       过了一会儿,大夫们到齐了。那只已经切成块儿的大甲鱼入在鼎(当时用来煮食物的青铜炊具)内由厨子装进盆子,先给郑灵公,然后给各位大夫。郑灵公先尝了一口,称赞道:“味道不错!”命人赐鼋羹一鼎,象著一双,自下席派起,至于上席。恰到第一第二席,止剩得一鼎。
      而都没分到甲鱼。灵公曰:“赐子家。”宰夫将羹致归生之前。到了大家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但是,公子宋却呆呆地坐着。原来,他面前的桌案上什么也没有。 公子宋窘迫不堪,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看着郑灵公,郑灵公正吃得很香,一边和大夫们说笑,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他又看看子家,见子家也吃得起劲,一边还朝他扮鬼脸。公子宋再也忍不住了,忽地站起来,走到大鼎面前,伸出指头往里蘸了一下,尝了尝味道,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灵公因此大怒,后来酿成一场内乱,此是后话,不提。而“染指”一词即出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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