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单位发的现金要与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155号文件,明确规定了三种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其中包括“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营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或补助”。因此,不管通过那个科目核算,发放中秋的现金补贴(过节费),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
答:1、中秋节发放的过节费,半年奖要和当月工资合并一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按新会计准则,会计分录 (1)发过节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详情>>
答:做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详情>>
答:一、根据财税[2004]11号文件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