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某人买了一商铺,土地用途: 综合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为50年。问题:如果50年以后:1)如果继续使用,是否要交纳土地出让金?2)交纳的话,大概是多少?3)新的物权法对这种商铺使用期满的情况有新的规定否。-----谢谢高人的解答!!
目前的政策规定是:到期后自动续期,无需再缴纳费用;至于今后的政策说不准。 目前国家出让土地政策,都是和你说的一样,有使用年限的,反正全国也不止你一例,要缴纳大家都缴纳!^_^^_^
答: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