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费用(房租)所得税扣除问题
2008年10-12月的房屋租金15万元,因对方还未开票结算,我年底将这15万元,做了预提,计入管理费用.请问:这15万元需要并入利润,一起交纳所得税吗?税务稽查承认预提的房租吗?谢谢各位指教!!
15万元如果是公司的收入,就要交纳税金。 对于列支的管理费用--房租款,一是要有对方的发票才能进入费用开支,二是要属于当年内的租金就可列支,抵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没有发票的开支税务清算汇缴时不会认可。
如果房租发票在年底前没有开出发票,预提的房屋租金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
答:1、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科目,不是资产类科目。 2、07年计提房租费用时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 贷:预提费用--房租 3、如果开票,发票内容写07年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