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
农村户口生育二胎子女,孩子已报上户口了,2008年底就满3岁了,请问还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吗?如果没有钱物可以交纳,会不会拘留人?
农村户口生育二胎子女,孩子已报上户口了,2008年底就满3岁了,请问还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吗? 报上户口与否和是否还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是两回事,只要你违法生育第二胎,依法都是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如果没有人来过问,时间长了不了了之也是正常的。希望你好运,呵呵。 如果没有钱物可以交纳,会不会拘留人? 从法律上来说,不能因为无钱交纳而被拘留。但实践中被计划生育部门“限制自由”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若是按法律程序执法,在经过计生部门的行政决定交法院执行后,也不排除被司法拘留的可能性。司法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
在农村的很多地区,是允许生育二胎子女的,那么这个已经报上户口的二胎子女,如果是政策允许的,则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如果属于计划外生育,尽管孩子2008年底就满3岁了,当地计生委还是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当地出台的相应政策,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吗。
详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如果没有钱物缴纳,可以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的规定办理。
否则,计生部门可以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办理。 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拘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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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