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驾驶奇瑞旗云车只有交强险 ,无商业险,该车南京牌照,外地出险:碰擦行人及电动车辆,行人受轻伤,电动车辆及物品等损坏。本人全责,请问保险公司如何给予赔偿?是否只有7-8折的实际赔偿额?对于误工费,营养、护理、精神损失费等又该如何处理?赤诚赐教!
精神损失费就不要考虑保险公司给了。全责的话,不在医保范围内的支出,应由你个人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你好! 由于你只有交强险,所以应该说能够得到保险公司最高的总共(三项合计)赔付是12。2万! 并且各个项目是限额给付的 其中: 1、如果是人受伤(没有财产受损) 最终没有身故也没有定残等级的话,其医药费用最搞赔付是1万;但是并不等于最终回得到1万的赔付,而是按实际花费的费用给付; 如果后来又出现了身故或者定残等级,这在给付医药费用后,另外在11万以内给付身故金或者伤残等级赔付; 2、如果同时还有财产损失的话,就还得在2千限额以内赔付财产损失;如果没有人受伤、没有人身故与伤残的而单纯的只有财产受损的话,就仅仅单独按2千的限额来赔付实际的损失。
从你说的情形分析: 行人受轻伤(一万的医疗费应该够用) 电动车及物品受损(如果没有贵重物品的话,2千的赔付可能也差不多了) 至于其它什么误工费、营养、护理、精神损失等等方面的赔付,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如果能够协商处理的话,请务必形成文字书面形式;如果他们刻意要价的话,就让他们诉讼由法官来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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