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造价案例问题
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稳定土层下200m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需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然而,开工后,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槽)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设计标高,仍未见稳定土,且在基础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基础开挖必须加深加大。为此,承包商要求作变更处理。 问题: 1.承包商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又必须进行的工作,应如何处理? 3、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是什么?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4、如果由于这一事件造成索赔,请说明可以进行哪两类索赔?
1.承包商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承包商的要求是合理的,基于工程安全的考虑,承包商有义务向业主(发包方)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潜在问题,提出意见,请求进行设计变更。 2.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又必须进行的工作,应如何处理? :你说的这种情路况在工程施工中很常见,一般采取会签单(双方洽商)的方式,对增加的(有时是减少)的工程量予以确认。
3、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是什么?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在投标时标书的内容之一(相当于合同签订中要约),具体的计算条件是要考虑综合因素的,如:承包商的施工资质等级的高低、承建工程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定额标准、建材价格、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等都是决定投标价格的因素。
4、如果由于这一事件造成索赔,请说明可以进行哪两类索赔? :在实际施工中这样的工程量通过洽商单来确认。一般情况下承包商会因此要求业主(发包方)顺延工期并支付洽商后的工程款。 实务中工程洽商单是很重要的合同增补文件,要妥善保存,同时也是诉讼中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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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商提出的要求合理,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及时通知甲方,要求对地质资料重新勘察并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2、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这时需要和甲方(业主)签工程签证单,以便结算之用。 3、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根据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投标报价的费用内容和计算深度。以施工蓝图、约定的计价标准、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4、基础部分施工属于网络图上的关键线路,可以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
答: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类型 (1)工期延误索赔。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前提是:这一工期延误的责任属于承包商方面。施工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费,通常是由业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