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问如果单位租房子给员工居住,如何做帐呢?
大家好,请问如果单位租房子给员工居住,但是没有发票,如何做帐呢?如果单位租房子给员工居住,但是没有发票,如何做帐呢?能做成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吗?如果能做成的话,那么年底的时候所得税部分可以直接抵扣吗?没有什么有多少比例的问题吗?谢谢大家,即使不能做帐能给我一个具体分录吗?
用于职工的住房租赁费应计入福利费支出, 福利费的税前扣除限额是工资薪金支出的14%, 但是你这笔租房支出没有发票,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帐务处理如下: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问:福利费购饮料回来派发员工作为福利,增值税发票税可以抵扣吗?分录如何?调整07年汇兑损益;上交07年所得税分录如何?
答:外购物资,作为员工福利发放,属于应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该进项税金转出 购进时: 借:库存物品\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 发放时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