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也不在男方,请问在女方上诉可以吗?
要上诉离婚,但双方不是同一个省的,户口也不在男方,请问在女方上诉可以吗?因为感情不合,我们分居快两年了,他不肯离婚,我只好上诉。但我们不是同一个省的,我户口也不在他那边,我想问一下在我这边上诉是否可以?
你们现在的居住地在哪里?是在男方家,还是在外地?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 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实践当中很多人在外地工作,不愿意到回户籍所在地离婚.一则害怕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二则害怕家乡亲友都知道,弄的心神疲惫.所以都愿意在工作地离婚.那么就必须证明其工作地就是其经常居住地.暂住证,当地公安机关证明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明。实践当中,有人可能无法取得这些证明,就可以让律师调查。
关于管辖的问题,一切都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法院的裁定。
答:协议离婚必须是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既然你们户口所在地都不在这边所以不能协议离婚 但是可以通过起诉来离婚根据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详情>>
答:没有找到 不过找到了卢浮宫的官方网站,你可以去看看详情>>
问:如果处理无聊的业余时间 我是银行职员,现任大堂经理,平时不是很忙的时候就很无聊,...
答:真是羡慕你呀,你现在可以多看一些育儿方面的书籍,等宝宝生完之后,乱七八糟的事情多了去了,到时睡觉都没有时间,根本没有时间来对付宝宝的意外情况,所以现在多积累点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