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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感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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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感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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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2-01 14:23:00
    如果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邱***

    2008-12-01 14:23:00

其他答案

    2008-12-01 09:35:00
  • 不能,只能自我疗伤了

    f***

    2008-12-01 09:35:00

  • 2008-11-30 20:07:00
  •   不能,感情问题是属于一般的社会关系,并不是法律所干预的法律关系,并不收到法律的调整。因为你的付出和她接受都是出于双方自愿的。当然,如果你能举证证明他和你恋爱的目的是为了骗取你的财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如果不能,法院会以不是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而不予受理你的起诉。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z***

    2008-11-30 20:07:00

  • 2008-11-30 14:52:00
  • 不要一提到感情纠葛就以为会豁免民法的管辖。其实,从感情付出来说,楼主是得不到所为的“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物质付出是有可能追回,只是有可能追回,比如大数额的赠与钱财且有现存利益,楼主可以参照赠与。试想,你的女同事提出来是感情纠葛,道德领域的事法律管不了,她怎么证明。即便是感情的付出,那也不能在欺骗感情的基础上获得利益,即任何人不能因为其不当行为获益。不过如果是小规模的财物损失楼主不如就当花钱长见识了,或者自己找她要回来,不值得走法律途径。

    y***

    2008-11-30 14:52:00

  • 2008-11-30 10:57:00
  • 你很冤枉,不能获得赔偿金。但是,她会遭到道德法庭的审判!

    r***

    2008-11-30 10:57:00

  • 2008-11-30 10:10:00
  • 不能.除非你们签订了欠条等协议,不然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很简单..你没证据即使你有,也是你自愿的,在你给他用钱的时候.你也是自愿的,无偿的.所以不能起诉,法院估计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蓝***

    2008-11-30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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